第46章 弊端(1/2)
经由这几日的耳濡目染,沈承嗣对政事已有初步了解。
魏仁浦教给他的不只是誊抄格式,更是一整套朝廷运行的规矩,但在学习的过程中,沈承嗣逐渐察觉到,这套规矩本身就有许多说不通的地方。
比如行政用人。
防御使府那批刘崇留下的旧吏,沈承嗣原以为只是降官不可信用,等到实际用过才发觉,这些人即便不是降官,也多半不称职——能读懂律条者寥寥,户房管田亩册的老吏写不好一户丁口的全名,提笔落笔全凭几十年旧习。
莫非这些人都是靠著关係上位的?
魏仁浦告诉他,这不只是晋阳一城的问题。
五代以来,州县掌律吏员多不明律令,太守多为武人,率意用法,视人命如草芥。
沈承嗣听罢暗自皱眉——县令掌管一县刑名,自己都不懂法,审案全凭一时喜怒,这岂非让百姓的命悬於武夫的一念之间?
除了行政用人,更让他警觉的是军中粮草分配。
他与魏仁浦核对各营口粮时发现,殿前司、侍卫亲军每三日能吃一顿肉,而一些藩镇军队每日却只有两顿稀饭。
都是大周的兵,待遇却差出一大截。
他问缘故,魏仁浦如实说,朝廷的税赋收上来后,养禁军的钱粮分拨给殿前司与侍卫亲军各自调配,两支部队亲近天子,调配优渥,而藩镇部队则大都是节度使的私兵,钱粮兵餉由节度使自筹,朝廷並不统管。
这本是唐末以来的积弊——藩帅自收自支,府库与私库不分,朝廷的调兵勘合到了地方,往往不如节度使一句话好用。
太祖郭威虽已开始著手削弱藩镇,但积弊太深,不是一朝一夕能扭转的。
沈承嗣又问:“道济公,军中粮草分配还有一事不对——禁军的口粮虽说朝廷统一调拨,但殿前司和侍卫亲军各自管帐,谁的兵谁养。这要是打仗时两支混在一起,粮草却各自为政,谁调谁的?还是一碗粥分两锅煮?”
“防御使说的是,禁军粮草分拨由殿前司和侍卫亲军各自调配,这套规矩还是沿袭后汉旧例,两家各养各的兵,各管各的帐。朝廷也不是不想改,只是积习太深。將来若要改制,必得先將禁军的兵籍和粮餉统一在一个衙门之下——兵是朝廷的兵,餉是朝廷的餉,才能有统一的调度。”
这些事沈承嗣都一一记在心里,在他的治下,太原可不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说完军中粮草,沈承嗣又提起另一件事。
这几日他审阅几桩积案,发现一桩失牛案与一桩窃盗案,犯者所受刑罚天差地別——失牛者被杖责三十,窃盗者却被判了斩刑。
他问缘故,官吏只说“旧例如此”。
魏仁浦放下茶碗,嘆了口气,说后晋、后汉之时,窃盗计赃三匹绢以上便集眾决杀,动輒族诛。
太祖登基后虽废除了这些酷法,但新法未立,各地州县仍是新旧条文混杂,一桩案子在不同县衙能判出三种结果。
“唐末以来,法律紊乱,刑罚苛酷。各地州县或依旧例,或援新敕,刑名之混乱,有如此案。陛下已有意整理法典,但此事牵涉甚广,还需从长计议。”
沈承嗣越听越觉得问题重重:財政上各地藩帅自收自支,赋税徵收標准五花八门;军政上禁军粮餉各自为政,战时统一调度全无章法;法律上新旧条文混杂,一桩案子能有三种判法;用人上吏员考核没有统一章程,任免升迁全靠藩帅一人喜怒。
“如此看来,单靠一两个能臣没用,得有一套制度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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