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钓鱼执法(2/2)
凯恩放下抱在胸前的手,將手搭在座椅两侧,语气带著些兴奋,“真的吗,那太好了。”
一旁的汉克打断了凯恩的閒聊,从档案袋里抽出一份文件,递给了凯恩。
“这是一年前你提供给埃文警探的口供记录。”
凯恩结果接过记录,仔细地看了起来。
罗德隨手拿出了一个执法记录仪,开始摄像记录,“请理解,这是必要的流程,稍后我们还会对其余两人进行类似的询问。”
“据你所说,你们喝完酒之后,因为停电的原因,就去了楼下酒吧继续聚会,对吧?”
“是的。”
“凌晨回到酒店之后,你们路过348房间时,还听到了內森...就是那名死者的咳嗽声,也没错吧?”
“没错。”
“这中间,包括停电之前,你们在房间里喝酒时,也没有任何异常事件发生,可以確认吗?”
凯恩略显犹豫,但是在短暂的犹豫之后,还是乾脆的回答,“是的,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响声。”
罗德摆弄著桌子左脚放著的执法记录仪,確保將一切画面和声音都正常记录下来。
隨后汉克將一只笔递给了凯恩,“如果没有任何想要补充的內容,就在这份口供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凯恩果断地签下名字,隨后將口供交还给汉克。
“its done?(这样就完成了?)”凯恩站起身,迫不及待的问。
汉克將签好字的口供收起,拿出一张崭新的记录纸,又拿出几张照片,反扣在桌面上。
罗德拦住了想要离开的凯恩,將他按在座椅上。
气氛一下就紧张了起来。
凯恩喉咙发涩,舔了舔嘴唇,不解的问,“whats wrong?(发生甚么事了?)”
“本来一切都可以结束的,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的话。”
汉克將几张照片递给了凯恩,但是他似乎没有多余的精力关注照片,只是一味的看著罗德。
罗德变了脸色,一反之前的耐心询问,目光紧紧盯著凯恩,语气严厉,“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证据。”
罗德指了指凯恩身前的照片:
“如果你不说出当晚案发时的真正经过,那么不管你在那起案件中扮演什么角色,你都將会因为提供虚假证词,妨碍司法公正,被立即逮捕。”
罗德举手晃了晃手中已经签名的口供。
提供虚假证词以及妨碍司法公正,这当然是罗德故意夸大的说法,事实上这在美利坚的法律条款里是三个不同的罪名。
简单地说,偽证罪(perjury)是在法庭或宣誓后故意撒谎,属於重罪,最高可判4年监禁;
而虚假报案/陈述(filing a false report)是向警方提供假信息但未宣誓,常涉及报假警,多为轻罪,最高可判6个月监禁;
阻碍司法(obstruction of justice)则是用任何方式干扰、误导或妨碍调查,罪名严重程度依情节而定。
而凯恩现在的举动,只能算阻碍司法,这个罪行的判罚按情节严重从几个月到几十年都有可能。
凯恩若是以自己喝多了,记忆模糊了理由推脱,那最后估计也就是3-6个月的监禁。
甚至如果交足了保释金,凯恩都不会进监狱。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凯恩並不是那个开枪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