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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为了更短的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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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周,是一种念念从未经歷过的挫败。

她的阅读没问题。文献读得比多数人快,理解也到位。morrison给她布置的三篇文献,她在抵达后第二天就读完了,笔记做了十二页。

但课堂——是另一回事。

第一天的討论课,教授叫barker,是个矮小的禿顶男人,说话语速极快,习惯性地把单词连在一起,尾音全部吃掉。念念坐在第三排,听了第一个小时,大致听懂了七成。

第二个小时,barker点名让学生发言。

美国学生不等被点,直接举手,甚至不举手,直接开口打断。他们的英语流利、快、带著各种地区口音,说到一半会用俚语,会引用流行文化里的梗,然后整个教室笑起来,念念听不懂笑什么。

话题翻得很快。

她在脑子里刚把上一个人的话整理完,新的话题已经往前走了两轮。

她一句话没说。

课后,她去找许杨。

“正常。”许杨把一杯热茶推到她面前,表情很淡定。“我当年第一个月,有一次討论课,我以为教授说的是微积分的延伸,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微积分的延迟,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之前发言全是答非所问。”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硬磨。”许杨说。“没有別的办法。”

念念回到宿舍,当天晚上做了一件事。

她把barker这堂课用到的所有词汇——包括她听不懂的部分,事后找同学確认了一遍——全部整理成一个词汇本。同时,她打开收音机调到npr,把音量开到中等大小,然后摊开文献,同时进行。

听。读。標註。

她用了三个小时处理第一天的词汇漏洞。

第二天,第三天,一样。

到了第四天,她开始每天听两个小时广播——npr,bbc,挑不同的主题,新闻、科学、文化。她不用翻译。遇到听不懂的,她先把上下文推断出来,再事后验证。

这个方法她用过一次。

十二岁,程家湾,一本旧《新华字典》,逐字逐句啃。

方法一样。换了个语言。

第十天。

barker的课。討论的主题是代数k理论里的一个构造问题。念念坐在老位置——第三排。

barker讲完了一段,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问题,扫视了一圈学生。

念念举手了。

她感觉到旁边有人侧过头看她——这是她第一次在这门课上举手。

barker看了她一眼。“yes?”

念念站起来。

“i think the construction you described has a gap in the boundary condition. if we consider the degenerate case when the parameter approaches zero——”她停顿了不到一秒,把那个词找到了,“——the embedding fails to satisfy the regularity assumption. you need an additional lemma.”

她的口音很重。一个中国口音浓厚的英文,语速比美国学生慢了將近三分之一。语法没有问题,但停顿的位置不在美国人习惯的地方。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

barker盯著她看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在黑板上把她说的位置標出来,推演了三行。

停下来。

“youre right.”他点了点头,“good catch.”

然后他看著全班说:“this is exactly the kind of problem you should be thinking about.”

他继续讲下去了。

念念坐下来。

她的右手在腿上轻轻按了一下——心跳比平时快了一点。但这个没有人看得见。

旁边的一个美国学生侧过头,小声说了一句。

她这次听懂了。

“where are you from?”

“china.”

“nice.”

课后,barker在走廊里叫住了她。

“gu niannian?”他停在她面前,核对了一下,“youre morrisons student?”

“yes.”

barker推了推眼镜。“morrison has good taste.”

然后他走了。

念念站在走廊里,看著他的背影。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铁皮盒子——她现在每天出门都带著——打开,摸了一下那两个齿轮。

然后合上,装回口袋。

走廊很长。

窗外的树叶被风吹动,哗哗的。

她往前走。

下周是morrison的第一次正式研討会。

她需要在那之前,把三篇文献里的核心构造完全推通,带著自己的问题进去。

morrison不是好说话的人。

许杨提醒过她——morrison从不浪费时间在准备不足的学生身上。

但念念想起了周教授说的话。

“到了mit,不要怕morrison。他严厉,但他识货。”

她走出了走廊,推开了门。

外面的阳光今天很好。

落在草地上,落在路上,落在远处那栋刻著学校名字的石墙上。

念念把帆布包往肩上提了提,朝图书馆走去。

morrison的研討会是下周三。

六天。

够了。

第二天。

早上七点。

念念起得早。在村头的小路上走了一圈。

空气很凉。露水很重。稻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

她走到小学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

不是人。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样子。女孩。

穿著一件大了两號的碎花衬衫。领口松垮垮的。袖子卷了好几层。裤子膝盖上有两块补丁。顏色对不上。

她蹲在地上。

手里握著一根树枝。

在泥地上划。

念念走过去。

没有出声。先看了一眼地上。

泥地上歪歪扭扭画了几道痕跡。不是画。是在写东西。但笔画不对。横不平,竖不直。像是照著什么在模仿,但模仿不来。

念念蹲下来。

“你在写什么?”

女孩抬头看她。

眼睛很大。黑亮黑亮的。脸上有两块泥巴。

她没有害怕。也没有躲。

“我在写我的名字。”

“你叫什么?”

“程小禾。”

“谁起的名字?”

“我奶奶。她说田里的禾苗最有劲,颳风不倒。”

念念看著地上那几道痕跡。

“你写给我看看?”

程小禾低下头。又划了两笔。

树枝在泥地上划出一个歪歪的方框。上面加了一横。

像个“口”字。但不是。

“我不会写。”程小禾的声音很小。“我看过我哥的课本。但是我哥不教我。他说女孩子不用学写字。”

念念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

她伸手。

轻轻拿过了程小禾手里的树枝。

“我教你。”

程小禾抬头看她。

“你会写吗?”

“会。”

“你是谁?”

“我是从这个村子走出去的人。”

念念用树枝在泥地上写下第一个字。

“程”。

笔画很慢。一横一竖,力道均匀。树枝在湿润的泥土上留下清晰的痕跡。

“这是你姓。程。跟著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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