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方明远的退路(2/2)
“明远,你怎么了?你在里面做什么?”
“没事。”他的声音有些乾涩“你睡吧。我看点东西。”
门口安静了几秒,妻子没有再问,离开了。
方明远一个人坐在书房里。
他低下头,张开手心,看著那个u盘,又看了很久,然后拉开抽屉,把u盘放回去,推到底,关上抽屉。
不留了?还是现在不决定?
他站起来,在书房里来回踱步,心里在想几条路——
第一条,主动向组织交代,爭取从轻处理。
这条路最符合老聂说的“主动一点”。
主动交代,配合调查,把问题说清楚,把该退的钱退了,把该交代的人交代了。
也许能保住级別,也许能保住公职,也许还能保住人身自由。
但他能动吗?
他要是全部交代了,所有人都会恨他。
但不交代呢?
如果何颖手里有证据,如果纪委已经掌握了材料,如果审计组的报告已经写好了——到时候就不是“主动交代”,是“被查实”。
被查实的下场是什么?
刘志远说得很清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老聂说的“也许还能保个级別”,是在主动交代的前提下。
如果他不主动,级別都保不住,连人带级別一起进去。
第二条,把罪责全部推给方志文,说自己只是失察。
这条路最安全,但最脏。
方志文是他堂弟,是从小跟在他屁股后面叫“哥”的人,是他一手提拔起来、安排到柳河镇当书记的人。
他要推给方志文,说什么?
说“我不清楚具体情况”?
说“都是志文自己操作的”?
还是说“我虽然是他哥,但他做的事我真的不知道”?
这些话,谁信?
审计组不是傻子,纪委不是傻子,何颖更不是傻子。
那些钱是怎么从財政所出去的,那些合同是谁批的,那些项目是谁安排的——每一条线索都指向方志文,每一条线索也都指向他。
他可以说“我不知道”,但证据不会说谎。
方志文如果被抓进去,会扛下来?
还是会把他也供出来?
方志文那天在电话里说“哥,我顶不住了”,语气里的那种绝望,不是装的。
一个人如果真的绝望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包括把他也供出来。
第三条,跑。
这条路最蠢,也最绝。
他能跑到哪里去?国外?他没有外国护照,没有境外帐户,没有可投靠的人。
国內?换个城市,隱姓埋名,过东躲西藏的日子,提心弔胆地活著,不敢用身份证,不敢坐高铁,不敢住酒店,不敢去医院看病,连手机都不敢用。
那不是活著,那是等死。
而且他的妻子怎么办?他的孩子怎么办?他跑了,她们怎么办?
三条路,每一条都有风险,每一条都要付出代价。
他拿不定主意。
方明远停下来,站在窗前。
他想起方志文小时候。
方志文瘦瘦小小的,总是被人欺负。
每次都是他出头,把欺负方志文的孩子打得鼻青脸肿,打得人家家长找上门来告状。
他妈骂他“你怎么老打架”,他不说话,方志文站在他身后,拽著他的衣角,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嘴里还说著“哥,你太厉害了”。
他觉得那是他这辈子最光辉的时刻——不是当上副县长,不是当上常务副县长,是为了弟弟跟人打架,脸上被人挠了一道血印子,回家被妈骂了一顿,但方志文说“哥,你是大英雄”。
大英雄——
现在,他在想要不要把方志文推出去当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