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我在瀋阳等著你(1/2)
沈飞扬和魏永刚等人又聊了一个多小时,把整个节目的细枝末节完善了不少。
在这一个多小时里,欢乐传媒方面也起草好了合同。
《电视节目模式授权及合作框架协议》。
兼公司法务的遇愷接过欢乐传媒起草好的合同,扫了一眼標题,开始审查这份合同內容。
他上大学的时候辅修过法学。
欢乐传媒搞的这个《电视节目模式授权及合作框架协议》,算是目前颇为正规的合同。
2004年,电视节目形式在中国法律上还没有明確的著作权保护,行业內更多是通过合同来约定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
所以沈飞扬和欢乐传媒的这份合同的核心功能不是“法律上保护节目模式”,而是“商业上锁定收益”。
欢乐传媒拥有《广播电视节目製作经营许可证》,具备製作电视节目的合法资质。
欢乐麻花没有这个证,所以沈飞扬不能自己製作节目,只能通过授权模式参与合作。
遇愷仔仔细细检查了三遍,確认合同没有陷阱,才推给沈飞扬:“沈总,可以签了。”
“好。”
沈飞扬取出公司公章,让遇愷操作。
遇愷是公司法人。
双方很快处理完了合同。
时间也来到了中午十二点。
魏永刚又和沈飞扬、遇愷握了握手,颇为羡慕道:“沈总锐意进取,遇总踏实稳重,真是天作之合的创业伙伴,还请二位赏光,中午我做东,请二位简单吃个饭。”
“魏总过奖了。”沈飞扬脸上带著淡淡笑意道:“能和遇总结伴创业,是我走运。”
遇愷笑笑:“能一起做事就是缘分。”
魏永刚接话道:“哈哈哈,好,咱们的缘分也不浅,到餐厅再聊。”
“请……”
……
吃过午饭。
向魏永刚告辞后,沈飞扬和遇愷打车返回和平里办公室。
路上。
遇愷拍了拍公文包,脸上的喜色按都按不下去:“现在就等搭台唱戏了。”
沈飞扬挠了挠眉梢:“老遇,这次谈判你功不可没,这二十万的策划费,你必须拿一半。”
38岁的北大毕业生这个身份,含金量还是太高了。
遇愷摆摆手,推辞道:“创意和基础策划都是你想的,我就是帮忙打打下手,那有拿钱的道理。”
“值不值我说了算,就这么定了。”
沈飞扬跟著话锋一转道:“不过税你得自己交。”
“好吧。谢谢老板。”
沈飞扬想了下:“对了,还有件事,你给自己招三个助理,为公司培养下行政人才。咱们拿下《中国喜剧人》的冠军之后,肯定会急速扩张,到时候再招人,就有点跟不上了。”
冠军这个东西是说拿就能拿到的吗?
遇愷心里腹誹了一句,但嘴上还是没有质疑沈飞扬的判断:“我这两天就著手招人,不过北大清华的学生,应该是招不到。”
沈飞扬语气调侃道:“你这样的有一个就够了,再来一个公司可养不起。”
“行,那我就看著招了。”
“ok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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