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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撼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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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山討伐军——索罗斯给这支队伍起的名字——虽然是为了討伐格雷果·克里冈而仓促编组的,但这里头没有一个是临时从田里抓来充数的农夫和流民,每一位都是老兵——知道怎么列队、骑马、怎么不让剑尖戳到队友屁股的老手。装备方面,虽然没有达到真正精锐骑兵那种“一人三马“的豪华程度,但贝里爵士早早做了安排:不论身份,大家轮流换乘马匹,所有輜重都绑在几匹专用的备用马上,不拖任何人的速度。

他们沿著黑水河朝上游疾行,昼夜交替被压缩成了马背上的顛簸,站在泥地里嚼几口麵包和肉乾的短暂休整,以及一闭眼就沉入黑暗、一睁眼又得重新上马的循环。

这是他们抵达戏子滩之前最后一次休整是在石堂镇,贝里爵士告诉他,篡夺者战爭时,劳勃国王曾经受伤藏身此处,石堂镇的居民们冒死掩护这位谋逆者,当时的国王之手——狮鷲伯爵琼恩·柯林顿——逐屋搜索,但一无所获。最终劳勃被友军救出,柯林顿因此被疯王逐出维斯特洛。

“听说他后来加入了黄金团。”来自狭海对岸的红袍僧也加入对话,“那是一个厉害的佣兵团——不过后来他又没消息了。”

篡夺者战爭是个敏感的话题,大家没有聊很久就疲惫的陷入梦乡,第二天天没亮他们又继续向北奔去。当他们终於在离开君临后的第七天傍晚,站在戏子滩那座已经被大火抹成一片焦黑的村子废墟前,所有人都下马了,但没有人说话。

大火不会选择烧掉什么,茅草屋顶、门槛、婴儿床,和泥巴捏的碗……一样都不剩。村居被剥得只剩几根炭黑色的木柱,歪歪扭扭地指著开始变暗的天空。被烧禿的歪脖子枣树上掛著几具被烟火燻烤得面目全非、已经缩成了孩童大小的焦黑躯体。看不出男女,也看不出年龄。风一吹,铁链和树枝间乾枯的吱呀声像厉鬼的哭嚎,挠著战士们的铁甲。

索罗斯是唯一一个还在出声的人——他低声用某一种兰斯听不懂的音韵念著他那套红神的经文。

眾人重新上马之后第一件事是辨认魔山逃窜的方向,答案並不难找:西境。有人推测他缩回了自己那座坚不可摧的家堡,更多人倾向於认为,魔山已经滑入了他那位比他强得多的封君的衣袖底下——凯岩城。

听说詹姆·兰尼斯特也在伤害了首相之后逃回了那里:泰温公爵是个铁腕人物,人们都认为他绝不会轻易交出任何自己人,无论是儿子还是封臣。

不管去哪边,都必须渡过红叉河。

渡河的时候没有任何异常。皮筏子盛著人和马和鎧甲,在午后的阳光下平稳地滑过浑浊泛红的河面,对岸的丘陵上,除了几只被惊飞的乌鸦,一片安静。贝里和葛拉登谈论到了凯岩城要怎么措辞。

然后他们看到了那面旗帜。

黄底,三只黑色猎狗。

它是从丘陵的背面一步一步浮上来的。先是旗尖,然后是整面飘扬的布——接著是第一匹马的头……然后是整个西境骑兵队列,一排接著一排,像从山丘那一侧漫过来的铁水。

“回撤!渡河!“

贝里的反应快得没有任何间隔:他估算了一下敌方到河岸的距离,和己方人马与装备分布的混乱程度,在一瞬间完成了判断。

他们才刚渡过来,行李还散在筏子上,鎧甲的大部分构件还是分段绑在马鞍侧面的绳束里。脚下的河滩泥泞鬆软,马踩进去连蹄带小腿往下陷——这种地面无法列阵。

但那些皮筏子还漂在水上。只要回到河对岸,红叉河就变成了一道谁也突击不过来的天然城墙。

没有人提出异议。这是老兵们用身体而不是脑子做出的判断:贝里伯爵的命令下达的那一秒,已经有人开始扭头。撤退的执行效率远高於维斯特洛部队的常態——没有人爭路,没有人扔輜重,没有人慌张地让自己的马踩到同袍的衣角。短短一阵慌乱之后,队伍已经整体转移回红叉河上。

不多时,他们就回到了红叉河东岸。

索罗斯眯起眼睛,隔著河面的反光打量著西岸那支耀武扬威的队伍。

“他们人太少了。而且——魔山本人呢?“

魔山的身形不需要任何家族旗帜来標记。一个身高逼近八尺的巨人,如果在阵前——隔著一条河的距离,也应该像一块立在小麦田正中间的巨石一样不可忽视。

“也许就是人少。“哈尔温说,声音里带著些希望。“也许魔山没有亲自过来。也许只是他们在我们渡河的时候恰好撞上了——“

“我们最好別往这种最善良的方向去想。“罗沙的声音冷冷的。“魔山不是那种第一次上战场的新手。“

话音刚落。眾人身后丘陵的另一端,又浮起了一面旗帜。

一模一样的黄底。一模一样的三只黑狗。

他们还没穿上鎧甲。行李还漂在筏子上。马蹄陷在更深、更湿润的那一层泥淖里——但这一回,他们没办法再渡一次河了。

那个山一样的身影亲自站到了阵前。

即便隔著一整片倾斜的河滩,贝里也能辨认出那具被他称作“魔山“的庞大躯干。他站在那里——把一切侥倖砸得稀烂——拉下面甲,放平骑枪。他身后,近百名西境骑兵整整齐齐地放下了同一根枪桿。枪锋的寒光在黄昏最后一点余暉下连成了一条笔直的密度线。

贝里咽下一口苦涩得几乎要反胃上来的唾液。

“把国王的旗帜竖起来!“

葛拉登爵士嘶声喊道。侍从们如梦初醒,七手八脚地把那面鹿角王冠旗从湿漉漉的皮筏上拔出来,高举在所有人的头顶上。

但克里冈的骑兵已经开始衝锋了——他们根本不在乎那片布。

百步。

百步的距离不可能给所有人穿好每一块护甲。但躺在地上束手被杀是绝不可能的。

“列队!迎敌!“

贝里將一具不知是谁的、型號至少小了两號的胸甲胡乱披在自己身上,从腰间拔出佩剑——其余人也在做同样的事。他们努力地收拢队形,像一只缩起来的刺蝟——步兵抗击骑兵的標准阵列。但他们手里的刺太短了。大多数人没能来得及摸到自己马背上的长矛。他们要用隨身佩剑和短斧迎对一堵由近百匹战马和近百杆骑枪组成的铁墙。

索罗斯没有时间调野火。他拔出那柄什么火也没沾的剑站在队列里。埃林蹲在阵前,徒劳地用鞋底蹭著脚下鬆软的河滩——北境人习惯了冬天结冰的硬土,最害怕自己脚下的土地比他面前的敌人更先背叛自己。

贝里环顾整个阵列。他没有找到那个银髮的男人。

“兰斯爵士!“

是艾德瑞克·戴恩的童嗓子。稚嫩。尖锐。从“刺蝟“的边缘破开。贝里顺著那根小小的手臂看过去。他看到了。

兰斯已经脱离了整个防御阵列。他没有回头看任何人。

他正在走向那堵由铁蹄和骑枪组成的衝锋线。一个人在走。没有奔跑、没有呼喊,走得非常安静。他身上连鎧甲还没穿上——那件比武大会后就为他锻造好的护甲还绑在马背上。他背著那把在君临城门铁匠铺开了刃的大剑。

七神在上——他甚至没有拔剑。

贝里最后一个计划被兰斯的独行踩得粉碎:如果我们的“刺蝟“能顶住骑兵的第一波衝击,兰斯爵士向魔山发起单挑,魔山那般狂妄,未必会拒绝挑战,然后兰斯杀掉魔山——说不定还有那么一点微乎其微的生机。

但兰斯自己在朝死亡走。一个人,没有列阵,没有掩体,没有上盾。贝里只能把他鬼迷心窍的举动归结为一个异大陆的人根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世界真正的骑兵衝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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