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大傢伙(1/2)
林恩回到营地的时候,天还没完全黑。
他先把熊掌、熊筋和骨头一股脑丟在门口,隨后一屁股坐在浮木上,他现在累得很想直接躺下。
昨晚守了一夜肉架,今天一早又去捡了第二趟残羹,按理来说这种时候最该做的事,是来一锅熊肉燉鱼……然后睡觉。
可惜,人在荒野,有时候就是没法按理来。
他刚才看见了一头驼鹿。
不是一般的驼鹿,是那种光站在那儿,就会让人觉得自己手里的反曲弓有点寒酸的驼鹿。
“各位,我得承认一件事。”
林恩坐了一会儿,还是把gopro拿了起来,对准自己那张有点发青的脸:“我本来以为那头熊已经够夸张了,结果今天早上,老天又给我上了点强度。”
“我看见了一头驼鹿。”
他顿了顿,补了一句。
“很大。”
“不是超市门口那种圣诞驯鹿,是那种可以把我撞进急诊室,然后顺便把摄影机踩碎的大傢伙。”
说到这里,林恩自己都乐了。
乐完以后,他脸上的表情又一点点收了回去。
驼鹿很大,这点不用废话。
大到什么程度呢?
大到如果他能弄死那玩意,別说剩下二十天了,他就算再养一个人,估计都够吃。
问题也很明显。
这东西可不像那头母熊一样,身上自带旧伤,还正好把弱点亮给你看。
真要正面对上,一脚就能把人踹得眼冒金星。
“所以今天不打。”
林恩对著镜头说道:“今天只踩点。”
对付这玩意,首先得有一个靠谱的计划。其次是一个不那么差劲的运气。
“最好再加一点点上帝保佑。”
说完,他关掉gopro,先乾饭。
锅里很快冒起热气。
熊肉、昨晚剩下的烟燻鱼、几根松枝,外加一小把不知道第多少次重复利用的盐。卖相依旧不怎么样,但香味一点不差。
林恩两口热汤下肚,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吃到一半,他眼前忽然又跳出信息。
【名称:亚歷山大群岛东南部】
【状態:未来十二小时內將出现持续降雨,风力增强】
【评价:大多数动物会在下雨前补充食物,前提是你找得到它们】
林恩眯了眯眼。
“嗯……这就有点意思了。”
驼鹿这种东西,一旦下了暴雨,地上全是水,血跡也容易被衝散。
但反过来说,暴雨前它大概率会出来吃一顿。
也就是说,自己最多还有半天时间踩点。
想明白以后,林恩不敢再耽搁。
把锅里那点东西吃光,抹了把嘴,抓起弓、匕首和绳子就出了门。
这次他没带gopro在胸前乱晃。
主要是怕关键时候镜头磕到树干,自己先暴露了。
当然,还有一个比较现实的原因——
摄像机很贵。
万一真碰到驼鹿冲脸,林恩不確定自己第一时间是保命还是保机器,但无论选哪个,都不怎么体面。
雨林里还是那副死德行。
地上湿,树上也湿,隨便伸手扶一把树干,指头都会被青苔和潮气糊得发凉。再加上昨晚那场小雨,烂木和泥坑更多了,踩起来跟开盲盒一样。
林恩顺著早上的路线摸向溪谷。
他走得很慢,眼睛几乎没怎么离开地面和两侧的灌木。
找驼鹿,不是靠看见角。
而是先看它吃过什么,踩过哪里,在哪停过。
没走多久,他就有收穫了。
一丛低矮的柳树被啃得乱七八糟,嫩枝断口还湿著。旁边泥地里是一串宽得离谱的蹄印,踩得很深,说明体重够夸张。
再往前一点,还有一摊发黑的新鲜粪便。
林恩蹲下看了两眼,脸色复杂。
“我有时候真觉得,荒野求生这个节目,本质上和侦探片差不多。”
“区別是人家查案看脚印,我查案看屎。”
他嘴里嘀咕著,手上却很老实地量了量蹄印宽度。
確实是今天早上的那头。
而且看这路线,它不是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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