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浩如烟海的罪证(1/2)
江默用了三天。
三天没上楼。
吃饭靠自带的压缩饼乾和保温杯里的白开水。压缩饼乾是超市买的,单价4.5元一包,保质期三年,每包900千卡。他每天吃两包。营养不均衡,但够活。
上厕所去负一层的公共卫生间。每次来回四分钟。他把这四分钟也算进了工作日誌。
洗手。回来。戴手套。继续翻。
到第三天下午,他翻完了第一批:2001年至2005年的全部案卷。
总计:四百三十七份。
其中合规的:六十一份。
不合规的:三百七十六份。
违规率:86%。
这个数字放在任何一个审计机构的报告里,都足以引发一场七级地震。
但江默没有急著动。
他在整理。
蓝色硬壳笔记本已经写满了大半本。每一条违规记录都按照固定格式排列——
案卷编號。项目名称。涉及地块。审批日期。签批人。违规事项。对应法条。损失金额估算。
写到第一百二十条的时候,一个名字反覆出现。
方志远。
省住建厅原副厅长。
他在第二份举报信里提到过这个人。当时的线索只有一角——滨江府邸项目的土地性质变更审批文件上,方志远退休前三个月签的字。
现在,在地下室的故纸堆里,方志远的签名出现了四十七次。
四十七份审批文件。
横跨2001年到2004年。
每一份都冒著红光。
有的暗红。有的鲜红。有的红到金色法条的字体都被映得变了色调。
其中最严重的一份——
案卷编號:sp-2003-0228。
项目名称:省城沿江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江默打开这份卷宗的时候,红光的亮度让他不自觉地眯了一下眼。
三年多来,头一次眯眼。
金色法条密密麻麻排了满屏。
他从第一条开始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沿江地块。总面积五百一十七亩。
卷宗里的土地性质登记表上写著——“荒山”。
可这块地在省城二环內。沿著南江两岸延伸了三公里。
省城二环以內,有五百亩荒山?
江默调出隨身携带的另一份资料——2000年版省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复印件。他上个月在省图书馆的地方文献阅览室借阅的,复印花了8块钱。
规划图上標得很清楚。
沿江地块的土地利用类型——水田。
水田是基本农田。
把五百亩基本农田標註成“荒山”,然后以“荒山復绿”的名义零地价批出。
零地价。
五百一十七亩。
2003年省城沿江地段的商业用地市场价是每亩六十万到八十万。
取中间值七十万。
五百一十七亩乘以七十万。
三亿六千一百九十万。
国有土地资產。
以零地价流失。
这是一条已经超出省纪委管辖级別的线索。
江默翻到审批文件的最后一页。
签批人一栏。
三个人的名字。
第一个:方志远。时任省住建厅副厅长。主管审批。
第二个:卢国华。时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负责土地登记。
第三个——
江默盯著第三个名字。
手指停在纸面上方两厘米处。
没有碰。
第三个名字旁边的红光亮度,超过了前两个的总和。
那个名字是——
丁维昌。
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分管城建、国土、住建。
现任——
江默的大脑自动调出了公开信息。
丁维昌。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省级。
在任。
江默合上卷宗。
他坐在那把布满灰尘的旧椅子上。
地下室的除湿机嗡嗡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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