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等律师来了再说(求收藏)(1/2)
李哲被带进旺角警署时,墙上的掛钟,指向晚上十点。
“我要见律师,在律师到来之前,我不说话!”
他咬死这句。
差佬们只好按流程办事,给李哲联繫免费律师。
在英美法系,这叫沉默权,律师不在场的话,任何口供,都是不合法的,法庭不会採纳。
因此“等律师来了再说”成为港剧经典。
李哲坐在板凳上,把今晚的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五个洪兴仔。
陈浩南死了,山鸡等人重伤,沙胆勇的尸体也在现场。
他本人的口供很关键,一点都不能乱说。
没多久,律师来了。
是从法律援助署选的,名叫余在春。
李哲一看就笑了,这不是欧阳震化嘛,原来这个世界还有《一號皇庭》,看来是个影视剧综合世界!
帮助穷人,是很多律师的经典成名之路。
“锄强扶弱”嘛,老剧本了,因此余在春接这个案子,是长期免费援助。
谁让李哲穷呢?
“我的当事人,需要得到我的法律意见后,才能录口供。”余在春直接说道,“我们要私下谈。”
警方只好给两人安排了一个房间。
“李哲先生,现在你可以说了。”
余在春翻开文件夹,“我们时间不多,只说案情,我才能给你正確的法律意见,请注意,这关係到你的合法权益,要慎重。”
原主身份证上的名字,和李哲一样,这大概就是不同世界之间的羈绊吧。
他开口,声音很平,不紧不慢。
“我老大沙胆勇,带我去收数,进了那条巷子,被陈浩南等人堵住。”
“沙胆勇死了,躺在地上,脖子被砍开了,血流了一地。”
“那五个人提著刀,衝著我走来,我当时很慌,很害怕!”
他顿了顿,看向余在春,发现对方的嘴角,微微上翘,脸上似笑非笑。
但李哲並不在意。
他没有说自己昏迷,更没有提自己醒来后看见五小强跑回来。
因为律师是站在他这边的,这是英美法系不同於大陆法系的地方。
只要余在春不是脑袋被门挤了,都不会出卖当事人的权益,那会被吊销律师执照的。
“我脑子里只有一念头,他们是来杀人灭口的,因为我是唯一在场……”
余在春打断李哲的话:“不要讲述別的案件,刘勇被杀案,那是另外一个案子,你虽然是证人,但你现在要解决的,是和陈浩南之间的案子,口供不能乱说,明白吗?”
李哲点了点头,他知道余在春是专业的,香江是一案一审,刘勇,也就是沙胆勇被陈浩南等人杀害的案子,那是另一个庭审要解决的事。
“杀人灭口,然后呢?”
很明显,余在春是在继续指点李哲的口供,咬死“杀人灭口”就行了,这是动机,也是案发的根源,其余的,都是细枝末节。
“我当时是空手,那条巷子,不到两米宽,路灯很昏暗,我害怕极了。”
李哲平静地说道,每一个字都很清晰,“我用铁製打火机当武器,打晕了一个人(巢皮),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叫什么……”
认识巢皮的,是穿越者,不是原主。
李哲不说巢皮的姓名,这一点,没有任何漏洞。
余在春再次打断李哲的话:“你確定你不认识这五个人?”
李哲搜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知道陈浩南这个人,他在道上很红,洪兴的红人,但没有任何交集,以前也没有过节,这一点,帮里的兄弟都可以作证,但其余几人,就对不上字號了。”
还是那句话,认识五小强的,是穿越者,不是原主。
余在春的脸上,露出笑容,不认识、没有结仇,这个点非常有利。
“打晕那个人后,另一个人(包匹)拿刀捅我,我以前练过,身手很好,你知道的,当古惑仔,不会打……”
余在春敲了敲桌子:“说重点。”
他看出来了,对面这个少年古惑仔,很聪明,是在故意装傻,让自己来提醒他要点,这样得出的警方口供,就更合理了。
而且接下来录口供时,他可以坐在一旁,隨时叫停警方的不当讯问。
“我抓住他的手腕,看见第三个人(大天二)过来了,心中一慌,就隨手一戳,戳中了第三个人的肚子。”
“然后第二个人要杀我,慌乱之中,我又戳中了他的肚子,你知道的,人在慌乱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
余在春咳嗽了一下,制止李哲继续装傻。
都是一伙的,装个屁啊!
“就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第四个人(山鸡)衝过来了,他很凶,一刀就想要我的命,我拉住他的手腕,弄伤了他,然后接住掉落的刀,捅伤了他。”
“我好怕……这时,陈浩南捡起刀,朝我背后捅了过来,我转过身,一刀插在他的眼眶里……”
余在春打断了李哲的话:“你確定他是从背后砍你?”
捅和砍,一字之差,但砍的描述,更准確,这就是律师的用处。
李哲笑道:“对,他从背后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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