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战神提尔在上,我认输!(1/2)
这个世界的野蛮人並不是什么生活在文明之外的化外野民。
贵族老爷们对於不交税还躲在深山老林里拒服劳役,时不时还客串匪徒的人类统称为刁民。
总体上还是將其认为是自己的领民的。
这也算是个宣称,將这些刁民俘虏后,贵族们就能理所应当的拥有这些刁民的处置权。
而野蛮人则是贵族们给一个类人种族取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
野蛮人原本的种族名为提尔,这也是他们信奉的神灵的名字,意为战神,对外宣称也是以战神之子自居。
野蛮人是天生的战士,成年个体身高普遍在一米九以上,优秀个体则能突破两米。
不过虽然是类人种族,但光从外貌上而言,野蛮人跟人族並无多大区別。
之所以称之为类人种,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胯骨和肩骨更大,骨骼密度更高。
进化出了更加强壮的四肢,也缩小了躯干的面积,增强了肉搏能力的同时也在战斗中更好的保护內臟。
远远的看去,就感觉好像是从刃牙世界里走出来的武斗家一样。
而且野蛮人性格悍勇,还有著传承下来的搏击之术,让野蛮人的单兵作战能力远超普通人族。
但由於太过注重个人勇武,而忽略了军阵配合以及文明的发展,再加上本身是以部落形式生存的,部落之间也是相互征伐,论起生產力根本比不上当时已经成体系的人族国家,最终在爭霸中黯然退场,被赶到了荒原、雪山和森林之中,绒毛饮血,率兽食人。
其中有一部分野蛮人选择了与当地的异族合流。
比如兽人荒原的野蛮人部落与兽人为了加强联繫对抗哈尔斯王国,彼此之间还经常互相通婚。
以至於现在很多荒原野蛮人都有著兽人血统,蕾娜王后的兽人血统就是传承自她那野蛮人酋长父亲的。
而野蛮人中还有一种存在,被称之为野蛮人勇士,他们是野蛮人中的觉醒者,拥有著感应並使用魔力的能力。
就像人类的魔法师,但野蛮人勇士操控魔力的方式则更加简单粗暴,他们凭藉强悍的身体素质抗住了魔力冲刷肉身的痛苦,直接用魔力来强化自身,变成了一个个人形魔兽!
而眼前这个野蛮人身高超过两米五,身体表面的空气还微微扭曲,散发著明显的魔力波动,显然是一位已经觉醒的野蛮人勇士!
林克直接就举起手来询问裁判。
“裁判,这合理嘛?”
裁判似是早有准备,回道:“林克男爵放心,格拉姆斯先生虽然是野蛮人,但却是开化的野蛮人,如今正在为托拉斯伯爵大人效力。”
“而且为了公平,格拉姆斯先生穿戴著我们特製的封魔锁,不会动用魔力的,就连防御也都只穿了件皮甲,林克男爵大可放心。”
话虽如此,但野蛮人勇士不是离开魔力就跟普通人无异的魔法师,多年来的魔力淬炼也让他们的肉体变得比普通野蛮人还要强不少。
完全可以当做一个穿著半件魔法鎧甲的魔法骑士来看待!
林克还想说什么,但裁判却不给他机会了。
乾净利落的宣布了比赛开始!
“提尔在上!”
格拉姆斯立即用提尔语高喊了一声,然后高大的身躯便如猎豹般朝著林克衝来,手里的战锤举起,对著林克的胸膛就是一发横扫。
林克见状,头盔下的眉头顿时一皱。
一个紧急下蹲,以分厘之差躲过了格拉姆斯这势大力沉的一击。
战锤落空,直接砸到了林克身后的木柵栏上。
下一刻,那足有小腿粗的木头直接咔嚓一声被重锤砸的直接断裂,同时向后倒去,砸中了后面好几个观眾的脑袋,激起一阵惨叫。
这些嗜血观眾怎么没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欢呼呢,就被祸殃池鱼,变成了流血的那一个。
而若是普通骑士要是挨实了这一招,哪怕身穿比武专用的鎧甲,也得当场断两根肋骨,无缘接下来的比赛了。
林克目光一凝,在躲过格拉姆斯的攻击后,手持长剑对著格拉姆斯空门大开的胸膛就是一剑刺出。
格拉姆斯也不愧是身经百战的野蛮人勇士,在一击落空之后迅速反应过来身体后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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