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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歷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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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两者一眼能够看得出来,是跟星空和湮灭魔裔之类的种族交流的外语。而奥斯科嘉语,塞雷斯越听越觉得耳熟。

直到有一天,塞雷斯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词『赛弗利特伊芙』——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奥斯科嘉语,就是精灵语真正的老祖宗巨魔语,或者说,两者的共同起源艾尔芙语系。

儘管塞雷斯在刚接触到格里德·伊逢的灵魂时就知道巨魔和精灵属於同一个框架下的亲戚物种,但直到佩灵郡学院的课堂上,塞雷斯才被正式告知,巨魔只是一个民间俗称的叫法,这个古老强大的种族真正的学名叫奥斯科嘉艾尔芙。

巨魔是一个非常不专业的叫法,因为涵盖的东西太多,跟真正所指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按照系统分类,塞雷斯大概意识到巨魔属於灵长目-艾尔芙科-艾尔芙亚科-艾尔芙族-巨魔属-奥斯科嘉种,而作为近亲的精灵则属於精灵族-精灵属-精灵种。

精灵种下的所有精灵其实从基因上讲没有本质的区別,理论上精灵是唯一存在的精灵。

巨魔属下面还有很多生物,就像人类的近亲也有猿猴猩猩一样,只不过有智慧的人类通常都在一个种类里,精灵和巨魔则分家太早,形成了两个物种。

甚至讲师卡奇亚一边燉牛肉汤时一边调侃:“人类和精灵都没有生殖隔离,而巨魔和精灵,尤其是奥斯科嘉和精灵之间却存在,实在是有趣。”

塞雷斯不止一次听人说过,巨魔——准確说是奥斯科嘉建立过庞大的文明,他知晓精灵族的神话,知道自然之父优素福。甚至连杰吉克那种偏远极寒之地,也有巨魔的智者蛰居潜修,而这些都在歷史课上充分表现出来。

在人类刚开始褪去绒毛走出蛮夷时,奥斯科嘉也退化掉了獠牙,进化成了强大而智慧的生物,两个种族的文明几乎是同时起步,同时摆脱了磨牙吮血。

区別在於,人类选择了火焰和岩石,刀耕火种,开垦农田,同天灾和野蛮搏斗,钻研出了物质和能量之道。

而奥斯科嘉的智慧过於发达,让他们忘记了自己也拥有强壮的身躯,在无尽的探索和哲学辩论中,他们选择了另一种生存方式:意志和心灵之道。

奥斯科嘉族走的很快,他们很早就发现可以用念感驱动物质,而同时期人类还在驯服马和牛的祖先;奥斯科嘉用心灵传递几乎无损耗地记录传承信息,而人类则不得不发明结绳记事和文字;奥斯科嘉发现用意志可以凭空撰写符文,导引力量,创造出了术式和战技,早早就能诛杀天上的妖鸟与魔龙,而人类把符文写在大地上,建立起城墙和堡垒,在龙息之下苟延残喘……

两个文明早早分道扬鑣,走上了不同的发展路线。

人类为了对抗天灾猛兽,慢慢倾向於集权的部落王权文明,在血与火中彼此征战,无数铁腕领导者,为了继承权和领地流血漂櫓。

奥斯科嘉则早熟地进入了一种优越的联盟,哲学家、雄辩者、大商人和精英战士坐在一起,共同制订国策。

至高天神殿的祭司只会说人类文明,准確说是混沌之乱被十五位至高天御主终结后的歷史故事,以及贤者们完成大功业攫升仪式的神话,教化人们虔诚向善,好像在两万八千年前,人类並不存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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