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歹毒的规定(2/2)
除了李凯遇到的那些家人侠以外,估摸著会有不少人会为了这所谓的奖励,而出卖自己身边的人。
再配合上后面的株连制度。
这就导致前面一部分道心並不是很坚定的傢伙,更会为了自己不被牵连到,而选择將身边人举报。
这一条甚至直接挑拨了原本检察官和安全官的家庭与人际关係。
不想被株连到的家属要么会劝解检察官和安全官自首,要么会偷摸举报將自己摘出株连的范围。
不仅仅是为了那些基础物资,更是为了自己今后不会被牵连其中。
一旦內部矛盾出现,猜疑链就会形成。
不单单如此,后面推出的『迷途知返』更是直接分化了原本的检察官与安全官。
原本以为处在统一战线的『战友』,同样会因为这所谓的迷途知返政策而互相猜忌。
是人就想过好日子。
没有人想过那种躲躲藏藏的日子。
虽然不明白这些政策为什么会只盯著原本的检察官和安全官针对。
但是对於他们来说,无非就是捨弃掉这个身份。
甚至是帮別人捨弃到这个身份,然后换取自己接下来的好日子。
肯定会有很多人选择举报,成为迷途知返的一员。
前三条规定,如果说是完全针对原本的检察官与安全官的话。
那后面两条规定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罪名的规定实在是有些过於模糊,且属於那种相当主观,又比较好捏造的罪名。
尤其是第四条末尾的那句『凡蓄意窝藏,协助上述敌对分子者,与其同罪。』
如何界定主观意义上的蓄意窝藏和协助?
这些人只要將衣服一脱,谁还能记得住谁之前曾经是检察官与安全官的一员?
磐石镇中下城区的检察官与安全官,没有几千也得有个大几百。
普通磐石镇的居民根本不可能將所有人都认全。
这样一来,如果想要针对一个人,是不是隨便找个藉口,把一个协助敌对分子的大帽子扣下来,就可以將其变为所谓的敌对势力或者敌对分子?
是不是可能被一部分人利用,將其用在曾经跟他们不对付的人身上?
反正上麵条例中没有明確说明捏造或者谎报的惩罚。
李凯可不相信,能够制定出这种一环扣一环的条例的傢伙,会想不到这样浅显的道理。
这不是摆明了就是想要让所有人互相猜忌?
这么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李凯不清楚。
但是李凯知道,这群傢伙应该不会这样无的放矢。
肯定有他们的目的。
但总体来看,不得不说。
李凯也有些佩服制定这些规定的傢伙。
他能够想到这些,不过是因为鸚鵡学舌罢了。
受到的教育,加上几乎没有什么太大限制的网络,极大的开拓了他的眼界。
但是这地方可是已经末日后一百多年了。
几乎不可能受到跟他对等的教育。
即便这样,还能够想到这些东西,那就相当的不一般。
还是不能够小看任何人啊。
就在李凯思考的时候,外面负责驻守的反抗军成员,已经拿著文件的具体內容重新返回了反抗军的驻地。
並將文件递给了佐竹铃音。
“来会议室,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