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不曾摊开伤口任宰割~癒合~就无人晓得~我內心挫折~(1/2)
刘丰不得不接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他被软禁了。
洞窟里不生火。
冰冰凉。
狐有毛髮护身,不怕冷。
蛇则无奈地蜷成一团。
坐拥温暖的铁竹寨之后,刘丰再也没有打洞居住。
由奢入俭难。
此刻趴在土坑里,他浑身不舒坦。
別墅业主流落桥洞的那种不舒坦。
这地方看不到天,看不到星星,连一片树叶看不到。
空气也充斥著狐骚狐臭味。
他找了几个藉口外出,全被小五宝一一驳回。
连大便都只能在洞窟里解决。
把屎拉到吃饭睡觉的地方……这不成野生动物了么!
可他实在憋不住。
“噗——吧嗒。”
小五宝帮他刨坑埋了。
埋之前,她还用脑袋和背部去蹭了几下粪球,边蹭,边嚶嚶叫。
这行为在犬科的身上很常见。
遇到了喜欢的气味,小狗会用皮毛沾染之,让那气味常伴自己。
前提是,那气味真的很得小狗欢心。
所以,从小五宝的行为判断,刘丰不难得出男人三大错觉之首——“她喜欢我”这一结论。
但他没有被表象蛊惑。
小五宝与他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鼻子拱进毛茸茸的大尾巴底下睡著了。
如果“她喜欢我”完全成立,她不会离得那么远,而巴不得依偎在一起。
那么……二妖之间的关係,还存在另一种假设——“她对我无感,只单纯喜欢我的屎”。
怎么可能!
么可能!
可能!
能!
刘丰用尾巴给自己的脑袋来了一锤,重新推断。
先前自己靠近时,小五宝立即出现严重的应激反应。
她的敏感,无时无刻不在诉说“別碰我”。
也许……她的確喜欢自己,只因为心理创伤,不敢与自己发生身体接触,毕竟自己是一条巨蚺,看起来孔武有力,一口一个小狐狸。
细细思索,这一可能性,显然比“她喜欢我的屎”更合理。
“不知她究竟经歷过什么,总归,是个可怜妖。”刘丰轻嘆。
喜欢也分许多种。
刘丰不清楚,小五宝对自己的喜欢是哪一种喜欢。
她暗中跟踪,窥视了自己至少十日。
又挺身而出,將自己从“人类的魔掌里救出来。”
这是什么成分的喜欢?
对妖精同类的怜悯?
对婴幼儿的保护欲?
对她所妄想出来的种种暴行的见义勇为?
她如此执著於一只陌生的妖。
那喜欢里,多半,掺杂了她的私慾罢。
她大概需要一只妖在身边……
长期的孤独症催生的心理需求么……
她就不怕带回来一个爱吃小狐狸的妖?
呵……女人真难琢磨。
疯女人更难琢磨。
后脑和妖丹伤至那个程度,恐怕,神经质与情绪化,仅是她最轻的病症。
陷入对病號的揣测,刘丰度过了一个饥寒交加,没有床褥的夜。
是生物钟模糊辨认的夜。
洞穴里昏天黑地,哪有一丝日光……
狐的嗅觉毫不逊色於犬,在这种环境里,小五宝行动起来无任何阻碍。
她伸了懒腰,拱起鼻尖嗅了嗅,尝试著靠近刘丰,又躲开,再靠近,再躲开。
“蛇弟弟,你是不是,一整夜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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