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粮谷出荷(2/2)
它的政策本质:绝非是正常的粮食购销或农业税,而是一套由日偽行政机构和暴力机关全力推行的、以极低价格强制农民交出大部分乃至全部粮食的掠夺制度。
一切服务於战爭,一切为了大东亚圣战的物资供应。
每年,日偽高层根据战爭需求和臆想,制定出高得离谱的粮食徵收指標。
这个指標被层层分解,从省到县,从县到村,从村到屯,最终像铁箍一样,死死套在每一个农户头上。
无论当年是风调雨顺还是赤地千里,无论你家有几口人、有多少地,定额必须完成,颗粒不能少交。
交不出?等待你的是棍棒、拘押、甚至思想犯、经济犯的罪名,家破人亡。
徵收比例高到令人髮指,除了最主要的“粮谷出荷”,还有“民生集谷粮”、“义仓粮”、“地亩捐粮”、“国防献金粮”等五花八门、巧立名目的附加徵收。
各种名目加起来,往往要夺走农民收穫的五六成,甚至七八成,每亩地,动輒需缴纳数十斤粮食,这还不包括其他杂税和摊派。
霍冲的视线从粮食名录,移向旁边记录的、与征粮配套实施的、同样残酷的税赋体系。
日偽政权对东北人民的压榨,是全方位、无死角的。
这些税收大致可分为三类:
正项税:包括“民生税”、“地亩税”、“门牌税”、“牲口税”等等。
税率高昂,例如地亩税每亩可达数角,一头牛马骡的牲口税能高达数元。
杂项税:更加繁多无理。“协和会”会费、“兴农合作社”股金、各种“义款”、“国防献金”、“飞机献金”……名目层出不穷,每个成年人、每户家庭都要定期缴纳。
无偿摊派:这是最直接、最野蛮的掠夺。
保甲长隨时可能下达命令:送菜、送柴、送鸡、送猪、出“劳工”每甲数天就要轮流送一次,稍有延误或数量不足,便是拳打脚踢,甚至抓人顶替劳工,九死一生。
为了確保掠夺的粮食完全被其控制,並最大限度地压榨中国百姓,日偽当局还配套实施了一系列严酷到极点的管制政策:
农民被迫交出大部分粮食后,自己反而陷入了饥荒。
他们需要凭日偽发放的、数量极少、种类低劣的配给证,去购买口粮。
而配给的都是些什么?豆饼、橡子面、糠麩、甚至掺杂沙土的“混合面”,这些东西根本无法果腹,吃久了会腹胀、便秘、甚至死亡。
为了严禁自由交易还颁布《穀物管理法》、《主要粮谷统製法》等恶法,严禁粮食的自由买卖、运输、贮藏。
私自买卖粮食,即是“经济犯”,轻则没收、罚款、毒打,重则投入监狱或矫正辅导院,受尽折磨。
吃大米即犯罪,大米和白面被定为皇军和日本侨民的御用品。
中国人,除非是极少数被收买的汉奸或特殊情况,私藏、买卖、甚至食用大米白面,都是严重的政治犯罪,可能被处以重罚、监禁,乃至死刑。
这就是满洲国著名的经济犯和国事犯的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