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泰勒·斯威夫特(2/2)
搬来后这几个月,他们一直在积极地往各大唱片公司投递泰勒自己录製的歌曲小样,寻求机会。
而最新的动態是,他们刚刚与索尼音乐签下了一份词曲作者合约。
李阳看到这里,心中反而一定,他很清楚这种合约的性质。
这並非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艺人唱片合约,更像是一种鬆散的“优先看稿”合作。
泰勒家只是將她的创作提供给索尼,由对方决定是否选用,索尼並未签下泰勒本人作为歌手。
这意味著,泰勒的歌手身份和未来发展方向,此刻仍然是开放的,並未被任何大厂牌签下。
“机会还在!”李阳立刻做出了判断。
既然前世那家將她捧上巔峰的大机器唱片公司尚未出现或尚未出手,那么他完全有机会抢在所有人前面,將这位未来的超级巨星真正签入自己的麾下。
李阳现在的任务很明確,必须快速搭建一个专业团队。核心是找到一位能执掌新唱片公司的资深负责人。
他努力回忆著前世的信息,大机器唱片的创始人似乎是梦工厂音乐部门出来的高管,但具体是谁、何时离开,记忆已经模糊。
不过有一点他很確定,挖人必须避开梦工厂!
因为按照前世轨跡,这位创始人很可能就在这一两年內萌生去意、自立门户。既然对方已有独立创业的念头,强挖不仅难度极大,还可能为未来埋下隱患。
至於目標人选,李阳的標准极其清晰,此人必须深諳唱片行业的“发行”命脉。
製作好音乐只是第一步,如何將唱片高效地铺进全美乃至全球的音像店、超市货架、线上渠道,如何与电台、电视台建立关係打歌,如何管理复杂的版税结算体系……这些都是决定唱片公司生死成败的关键环节。
这个年代,没有强大的发行能力作为支撑,再好的歌手也只能被埋没,最糟糕的情况就是泰勒沦为这个时代的“网红歌手”。
如果按照这个严苛的標准,那么可供选择的目標范围立刻变得极其有限。
几乎只有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这三大巨头內部,执掌发行网络或拥有强大发行资源的高管才符合要求。
想到这点,李阳不由得感到一阵棘手。这三家音乐界的庞然大物,可不是目前的他能惹得起的。
更何况,自己这边还只是个初创的草台班子,旗下只有一个尚未证明市场价值的新人歌手。拿什么去吸引那些在巨头內部的资深高管?
或许,更务实的路径是先收购一家规模较小、但具备基础发行能力的二三线唱片公司?
就像电影行业那样,藉助大厂牌的发行渠道,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
这样既能保证泰勒的作品顺利推向市场,又能爭取时间,待她崭露头角、公司实力增强后,再图谋那些发行人才?
时间不等人!李阳迅速压下心中的权衡。
眼下最关键的是先把泰勒·斯威夫特这颗未来的巨星牢牢握在手中,避免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