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比不要脸是吧,咱俩试试(2/2)
夏禾在一旁帮腔:“吹吧你!昨天不就被小道士把手给打折了?”
“那是他偷袭!”王震球立刻反驳,晃了晃吊著的胳膊,“再说,我这手是后来收拾那群垃圾才遭重的!”
“哦,”程墨点点头,表情瞭然,“这么看来,医药费应该由昨晚那个西装男出,这样一来,你多欠了我一千,赶紧给钱吧。”
王震球:“……”
程墨不再废话,脚下不丁不八站定,周身肌肉微微绷起,运动服下的轮廓隱约鼓胀,眼睛直视王震球,意思很明白。
王震球眼角抽了抽,他现在旧伤未愈,真动起手肯定吃亏。
好汉不吃眼前亏!
“行!”他后退半步,左手点了点程墨,又点了点夏禾,“你们俩……我记住了!”
话音未落,他转身就走,步法滑溜,几下就混入了早起的人流。
空中飘回来六个字:“我还会回来的!”
夏禾看著那人消失的方向,又扭头看程墨,眼睛亮晶晶的:“小道士,可以啊。想不到你还有这一面。”
程墨收起架势:“那种人,只有跟他瞎胡诌才行,你要是正经讲道理,他能把你当玩具玩。”
夏禾举起自己“砂锅大”的拳头,在程墨面前晃了晃:“没关係~咱们用这个。”
程墨没接话,转身朝车站方向走去。
夏禾笑嘻嘻跟上。
某个街角,王震球停下脚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他明明是去討说法顺便讹点钱的,怎么最后变成自己落荒而逃了?
这不对。
他摸了摸吊著的胳膊,疼得咧了咧嘴,得赶紧把伤养好,这事没完。
……
开往桐人的大巴车摇摇晃晃驶出车站。
程墨和夏禾坐在最后一排,程墨靠窗。
车子驶上公路,夏禾碰了碰程墨的胳膊:“咱们为什么要去桐人啊?”
程墨看著窗外飞掠的黔地山峦,没回头:“更正一下。不是『咱们』,是我。是你非要跟著我而已。”
“嘿!”夏禾凑近些,粉色发梢几乎扫到程墨脸颊,“小道士你又来了,信不信哪天我把你甩了,到时候你都找不到地方哭。”
程墨转过头,面对她,嘴角非常刻意地向上弯起,脸颊肌肉却纹丝不动,形成標准的“皮笑肉不笑”。
夏禾盯著他看了两秒。
“噗——哈哈哈哈哈!”她爆笑出声,整个人歪倒在座椅上,肩膀直抖,“你正常点!哈哈哈哈!丑死了!哈哈哈哈!”
程墨转回头,重新看向窗外,顺手把车窗推开一条缝。
黔地的夏天和北方不同,风灌进来,带著山林特有的凉润,吹在脸上很舒服。
凉风拂面,程墨的思绪也跟著飘远。
异人圈子千奇百怪,能成体系、称得上流派的却不多。
这当中,有一派尤其特殊——倡优。
但程墨心里,更愿意称他们为“演神”。
那些古老的儺戏面具,那些口耳相传的唱词身段,祭的不是虚无縹緲的仙佛,演的是漫长岁月里,由无数人坚信、供奉、恐惧、嚮往而沉淀下来的,某种凝聚的意象。
以自身为台,请神入戏。
演到深处,是演神,还是……成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