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能抱三个小萝莉(1/2)
“那可是富二代啊,换任何人都不可能上去吧,到时候估计哥哥你也得被打。”
林知柚再次悄悄地把称呼改成了哥哥,努力拉近自己与安凌的关係。
“而且老哥那应该就只是个小伤吧,掐了掐而已,我以前跟人打架的时候也经常被掐脖子的。”
当然这个是假话,林知柚为了安慰安凌而说的,打架哪有掐脖子的,特別是她们帮派间的群架,那就更不可能了。
在她的观念里,打架受伤贴点创可贴或者是休息几天就好了。
她们打架是有规矩的,是不能用武器的,毕竟武器那是真有可能会死人的,现在还是个法治社会。
一般打架都少,都是谁人多谁就贏,纯纯靠气势压倒对方。
所以她也暂时没想到要送林默去医院。
因为林默脖子好像看上去也不是很严重的样子,就是有点红而已
当然,这都是安凌的功劳,掐脖子,如果仅仅短暂压迫颈动脉竇且力度控制极严,便可以做到不留下明显的瘀斑和破损。
至於为什么安凌能做到,自然便是功法的缘故,在用月光灵气游歷了一遍全身之后,安凌对自己的身体构造了解更上了一层楼。
他就是下意识的动作,没想到居然成了他送林默进养老病院的阻碍。
这不行啊,咱必须把大舅哥送进病院,等小萝莉变成他的形状了之后再把大舅哥放出来。
“可是小默都被掐得昏过去了,不用去医院看看吗?”
安凌提醒道。
“嗯……好像听起来是挺严重的……”
可是……我踏罢没钱啊x﹏x
林知柚不去医院的一个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她真的是一点钱都没,这几天由於老哥不给钱,还天天吃泡麵来著。
不是泡麵就是吃拼好饭。
不得不说!拼好饭简直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简直就是神作!
可是女人怎么能说自己没钱呢,特別还是在喜欢(一见钟情)的人面前,这简直太没面子了。
“我有个朋友他家开了家医院,要不去看看?”
“开医院?这么牛批?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朋友>﹏<”
“工作的时候认识的,就开家小医院。”
………………………………………………
凌安中心医院。
“嗯……虽然但是,这真是家小医院吗?”
“是啊,对比魔都医院已经够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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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我走了哥哥。”
“別啊,来都来了,走什么啊。”
安凌拉住她的小手,拽著不让走。
“不要啊!把我卖了都付不起医药费啊哥哥。”
林知柚欲哭无泪。
“不说了这是我朋友家的吗,又不用你花钱。”
“不行不行,我一个女孩子怎么能花男孩子钱呢,被人说出去肯定要笑话的。”
小萝莉拼命摇著头,满脸不同意。
“又不是给你花的,有什么好担心的,到时候让你哥还不就行了?”
安凌又说道。
“嗯…这…好吧。”
“走吧。”
林知柚这才注意到两人的手又抓到了一起,顿时耳根又泛红了。
看见安凌没鬆开,她也就没说。
心中却是美滋滋的,內心不断祈祷著这路一定要长一点啊。
一旁被忽略的被托著的林默: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配有姓名。
夜晚的凌安医院人还是比较少的,但安凌与林知柚托著林默的组合依旧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不少人窃窃私语著。
不用猜林知柚也知道是说自己矮和配不上安凌的。
她早都习惯了。
毕竟她旁边跟著的是一个超级大美男,不蛐蛐才不正常。
不多时,急诊科。
两人站在外面,而林默则是已经进去了。
“老哥应该没事吧。”
看到林默进的是急诊室,她不由得有点担心。
这要进急诊室的吗?不是睡一觉起来就好了吗?
林知柚的手悄悄地放了下来。
之前升起的那一点小心思早已悄然被这些流言蜚语尽数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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