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机枪与金矿(1/2)
容閎面露惊疑之色:“送更多的汉人过来?为何啊?”
“自然是,將这片土地,化作我汉人新的家园。”
曾经夹起一块肥瘦相间、色泽红亮的红烧肉,送入口中,油脂融化唇齿留香。
他道:“就像当年秦皇征百越、汉武收河套、太宗纳漠北后做的一样,开疆拓土自然要移民实边。”
“可加州已经是美利坚联邦一州,汉人也没有选举权……”
容閎的话说到一半,猛然顿住,到最后不敢置信道:“曾先生,您要夺下加州?”
“有何不可?”
曾经轻描淡写道:“九年前美墨战爭,美国从墨西哥手中夺取这广袤的加利福尼亚,所用兵力不过两三千人。
如今整个加州,白人、墨裔、印第安人、我汉人等全算上,也不过二十余万。
这其中我汉人便占了十分之一。若谋略得当,未必不能再行一次蛇吞象之事,做那改天换地之举。”
此言一出,不仅容閎,连一旁的陈龙也惊得瞠目结舌,半晌訥訥不能言。
他们原以为曾经所求,不过是在异国他乡为华人爭一片安稳立足之地,爭取平等权益,乃至在商业、政治上有所作为。
但如今来看,他野心勃勃,是想另立乾坤啊!
曾经瞥见二人脸上的惊骇之色,不由轻笑一声:“怎么?不信?觉得我眼下这点力量,想做成这事不过是痴人说梦?”
他站起身,掸了掸衣袖:“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正好今日有一件新造的武器要试试成色。二位隨我去个地方,看过之后,或许便能明白,我凭何敢做此想。”
三人草草结束午宴,便在曾经的带领下,出了远芳楼。
远芳楼门外,数十名身姿挺拔、背著统一制式步枪的死士已肃立等候,马匹也已备好。
待曾经、容閎、陈龙翻身上马,死士们也迅速上马,呈护卫队形,簇拥著三人离开杰克逊街,朝著城外疾驰而去。
一小时后,一处人跡罕至的山谷內。
谷口狭窄,易守难攻,死士们迅速散开,占据了四周的制高点,同时把守著山谷唯一的出口,警惕著一切风吹草动。
曾经则带著容閎和陈龙,深入山谷,来到了一片开阔平地上。
这里的草木已被简单的清理过,山谷最深处矗立著数面用木板和石砖砌的墙壁,墙壁四周散布著十几个距离不一的木製人形標靶。
而在他们身前不远处,摆放著一台造型奇特的器械:
它架在两个坚固的木轮支架上,核心是十根泛著冷冽金属光泽的並列枪管,枪管旁边有一个摇把,旁边还放著几个长长的金属弹匣。
曾经指向站在那奇特器械旁的中年男子,道:“介绍一下,干將,我麾下武器小组的负责人,具体职责就是研製各种枪枝弹药。”
听见这个名字的两人微微一愣。
干將对著二人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隨后他道:“主公,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试验了吗?”
曾经摆了摆手:“不急,先向这二位介绍一下机枪的数据吧,免得他们一头雾水。”
“是,主公。”
干將看向容閎二人,指著那台器械开始了介绍:“两位,此物名为荡寇一型机枪。主体为十根枪管,採用手摇曲柄驱动枪管旋转,依次击发。理论射速每分钟约四百发。
適配.45金属定装弹,採用顶部直立式长弹匣供弹。枪管下方设有调节齿轮与方向转盘,可精细调整射击的左右方位与俯仰角度,实现扇面扫射或集中火力。”
介绍完毕,干將不再多言。他拿起一个装满黄澄澄子弹的长弹匣,利落地插入机枪顶部的供弹口,然后握住侧面的摇把,深吸一口气,开始匀速转动。
“噠噠噠,噠噠噠,噠噠噠。”
摇把每转动半圈,便有一根枪管冒出炽热的火光,清脆的枪声连续不断地响起。
弹雨如风暴般泼洒向远处的標靶和砖墙,只见砖墙表面石粉迸溅,迅速布满蜂窝般的弹孔,標靶破碎木屑横飞,瞬间就破损得不成样子。
十几秒后,枪声停歇,黑火药產生的硝烟瀰漫开来。
曾经拿手扇了扇,皱眉道:“黑火药的残余太多了,也不知道苏颂那边什么时候能把无烟火药的科技树点出来。”
“那主公你有的等了。”
干將取下空弹匣,耸了耸肩:“化学组的人虽然已经製备了不少硝化纤维素,但那点產量用来做底片都不够。
而且製备硝化甘油肯定不能在唐人街內,那玩意的爆炸威力你也知道,必须另寻偏僻安全的新场地。加上新设备的购买和研製,就算一切顺利,都得半年之1后了。”
曾经吐槽:“你不是武器组的吗?怎么知道的比我还清楚?”
干將检查著枪管温度,道:“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各组的进度大伙心里都有数的。”
而另一边的容閎和陈龙,早已被眼前这一幕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方才那短短十几秒所展现的毁灭性力量,远比干將平铺直敘的介绍更具衝击力。
他们不是没见过火器,燧发枪、米涅步枪、左轮手枪都曾目睹,但何曾见过如此连绵不绝、宛如死神镰刀般收割的金属风暴?
一分钟四百发!
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面对它的扫射,任何密集衝锋的步兵或骑兵队列,都將成为活靶子;
意味著只要將它架设在关键隘口或城墙上,足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容閎咽了咽唾沫,急切问道:“曾先生,这就是您要卖给太平天国的武器?”
“没错,主要便是这荡寇一型机枪,以及另一把步枪。”
曾经点头,顺手从旁边拿起一桿平洋一型步枪,丟到容閎怀中。“这是我仿製夏普斯后膛枪做出的改进型號,更快更远威力更大。”
“它和机枪用的是同一种型號的子弹,可以有效减轻后勤压力,”
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容先生用过夏普斯吧?不妨亲手试试这杆平洋一型?”
容閎也是用过夏普斯步枪的,毕竟在耶鲁,狩猎是经常举行的一项活动。
他仔细打量著手中的步枪。枪托纹理细密,触感温润。枪管厚重笔直,透著一股精工打造的质感。
他从曾经手里接过一枚黄澄澄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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