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看,七彩鹿!(2/2)
秦稷要收拾他们,还差这一两个活口?死了也就死了。
边玉书说得口乾舌燥,把他怎么被福禄扣押,怎么从营帐中逃出来,怎么找到陛下,说得事无巨细、绘声绘色,最后以“朝刺客用了一发袖箭”结尾。
说完,就睁著一双水汪汪的小鹿眼,等陛下夸他护驾有功。
秦稷淡淡开口,“你为什么会去那么偏僻的地方钻树洞?”
边玉书:“………………”
呜呜,陛下不问刺客,不问福禄的异状,为什么偏偏问这个?
边玉书支支吾吾,“我看到一只松鼠,觉得很可爱,就追过去了。”
秦稷轻嗤一声,“又不算欺君?”
边玉书脑袋差点点到地上了。
秦稷没有深究,捏住边玉书的小臂,掀起他的袖子,“射的还挺准。”
陛下不深究那最好不过,边玉书赶忙把绑在小臂上的袖箭给陛下展示了一下,“以前自己捣鼓出来打兔子的,加了根和箭道平行的侧杆,可以减少发射出去的抖动。箭筒上还弄了刻度,方便对齐箭簇,瞄准目標。”
秦稷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心中微动。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的天赋,倒也不算是彻底的废物点心。
现在不是谈这个时机,秦稷没有把话题深入下去。
反倒是边玉书,提起袖箭,似乎终於想到了什么。颤抖著唇,將视线微微压低,落在了被他一箭穿喉的刺客身上。
大片的鲜红占满了视线,浓浓的铁锈气顺著尸身钻入鼻腔。
边玉书脸上的血色全部退去,后退一步,差点一脚踩进溪水中,被秦稷把住手臂,才没瘫软在地。
边玉书一偏头,乾呕出声,“呕——”
他,他杀人了。
就在他大脑一片空白时,怀里被身边的人塞了一个温热的活物,边玉书隔著柔软的皮毛感受到活物有力跳动的心臟,视线终於聚焦。
漂亮的小鹿,七彩的绒毛按一定的规律渐变分布,色彩很多却並不显得杂乱,缎子似的油光水亮,头顶生长著一对小巧又可爱的鹿角,水汪的眼睛清泉一样。
边玉书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神、神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