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程咬金闻著味儿就来了:给俺老程留一口!(1/2)
程咬金这一嗓子,把树上的乌鸦都震飞了两只。
李承乾手一抖,差点把肉串餵进鼻子里。李泰更是嚇得一缩脖子,那身肥肉跟著颤了三颤,本能地往李恪身后躲。
在大唐,能止小儿夜啼的,除了那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鬼,就属眼前这位混世魔王了。
程咬金大步流星地走过来,那一身腱子肉把朝服撑得鼓鼓囊囊,像是一头直立行走的黑熊。他根本不管什么太子不太子,亲王不亲王,那双铜铃大眼,直勾勾地盯著李泰——手里的肉串。
“哎呀!这不是魏王殿下吗?”
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看著格外渗人,“殿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这么油腻的东西不好,容易积食。来来来,俺老程是个粗人,皮糙肉厚,不怕积食,替殿下分担分担!”
话音未落,他那只蒲扇般的大手已经探了过来。
快如闪电。
李泰只觉得眼前一花,手里那一串刚烤好、还在滋滋冒油、撒满了孜然辣椒的极品羊肉串,就易主了。
“哎!我的肉!”
李泰悲愤地叫了一声,下意识想抢回来。
可看著程咬金那张凶神恶煞的脸,还有那一胳膊能跑马的肌肉,他伸出去的小胖手又默默缩了回来,委屈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这就是明抢啊!
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程咬金才不管李泰委不委屈,他拿著肉串,先是凑到鼻子底下狠狠吸了一口。
“嘶——!真香!”
那股子辛辣霸道的味道,直衝脑门,让他浑身的毛孔都舒坦得想唱歌。
他再也忍不住,张开血盆大口,都不带细嚼慢咽的,直接擼了一串。
“咔嚓!”
竹籤子都差点被他咬断。
滚烫的油脂在嘴里爆开,辣椒的痛感刺激著味蕾,孜然的异香横衝直撞。程咬金的眼睛猛地瞪圆了,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狂喜,最后定格在一种极其享受的狰狞上。
“唔!好!好东西!”
程咬金含糊不清地吼道,三两口就把肉咽了下去,连嘴角的油渍都捨不得擦,舌头一卷,舔了个乾乾净净。
“痛快!真他娘的痛快!”
他一拍大腿,震得地面都抖了一下,“俺老程活了半辈子,吃了无数山珍海味,原本以为那也就是个吃饱。没想到啊,今天在这冷宫墙角,竟然吃到了这等绝味!这叫什么?这就叫缘分啊!”
说著,那双绿油油的眼睛又瞄向了烤架上剩下的几串肉。
李承乾和李泰瞬间警惕起来,像是护食的小狗一样,死死挡在烤架前。
李恪却笑了。
他看著程咬金那副馋猫样,非但没生气,反而像是看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
这才是大唐的顶级武將啊!
豪爽,直接,不拘小节,最重要的是——是个滚刀肉。
跟这种人打交道,不需要那些弯弯绕绕,只要脾气对路,那就能成生死之交。而且,有了程咬金这尊大佛罩著,以后在长安城横著走,谁敢说个不字?
“宿国公若是喜欢,儘管吃便是。”
李恪笑著走上前,主动拿起几串刚烤好的腰子,递到了程咬金面前,“这可是好东西,大补!程伯伯为了大唐南征北战,劳苦功高,这腰子非您莫属。”
程咬金一听“大补”,眼睛更亮了。
“哈哈哈!还是吴王殿下懂俺!”
他也不客气,接过腰子就是一口,“嗯!够味!这味道,绝了!比那御赐的蒸鹿尾巴强了一万倍!”
程咬金一边吃,一边用那油乎乎的大手拍著李恪的肩膀,力道之大,拍得李恪齜牙咧嘴:
“殿下,你这手艺,神了!若是去西市开个铺子,那帮胡商都得把底裤赔给你!”
“程伯伯过奖了。”
李恪揉了揉发麻的肩膀,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光有肉怎么行?俗话说得好,饺子就酒,越喝越有;烧烤配酒,天长地久。程伯伯,不想来两口?”
“酒?”
程咬金动作一顿,隨即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宫里的酒就算了吧。那玩意儿淡得跟鸟水似的,喝一缸都不带晕的,没劲!俺老程家里藏的那几坛三勒浆还凑合,可惜没带进宫来。”
大唐此时的酒,大多是发酵酒,度数低,浑浊,喝起来確实有一股酸涩味。对於程咬金这种无酒不欢的猛人来说,確实跟喝水差不多。
“程伯伯,话別说得太满。”
李恪神秘一笑,反手又摸出了那个陶罐。
“宫里的酒是鸟水,但我这酒,可是琼浆玉液。就怕程伯伯您……遭不住。”
“遭不住?”
程咬金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把胸脯拍得震天响,“殿下,你出去打听打听,俺老程號称千杯不醉!这长安城里,就没有能把俺喝趴下的酒!”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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