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又见达康书记自我检討(2/2)
同时,舆论引导要跟上。宣传部要把握好度,既要如实报导,又要避免过度渲染,防止引发社会恐慌。”
黄丽点了点头,在笔记本上记录。
“第三,调查要深入。”高育良的目光扫过田国富和林少华,“五个亿不是小数目,这笔钱到底流向了哪里,必须一查到底。
中福集团是央企,但既然在汉东的地面上,就要遵守汉东的规矩。
该协调的协调,该对接的对接,如果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该移交的移交,但调查不能停。”
“第四,教训要吸取。”他最后看向李达康,目光意味深长,“达康同志承认了领导责任,这很好。
但责任不能止於承认,更要反思。
为什么下属敢如此胆大妄为?为什么群眾反映了二十七次,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我们常说,群眾利益无小事。可到了具体工作中,为什么就变成了『小事』?
这是作风问题,是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
我建议,在全省范围內开展一次安全生產和作风建设大检查,深刻汲取这次事故的教训。”
一番话,四个要点,层层递进,面面俱到。
既点出了问题要害,又提出了解决方案,还拔高到了作风建设的高度。这就是高育良的风格——永远滴水不漏,永远站在理论和政策的制高点上。
沙瑞金微微頷首,目光转向林少华:“少华同志,你是常务副省长又是调查组副组长,有什么补充?”
林少华坐直身体,缓缓开口:“我完全赞同育良书记的意见。补充两点。”
“第一,关於五个亿资金的追查。我和国富同志已经与京州中福集团的纪检组取得了初步联繫,对方表示会配合调查。
但考虑到央企系统的特殊性,我建议由省纪委出面,正式发函给中福集团总部纪委,请求联合调查。
必要时,可以报请中央纪委协调。”
这个建议很务实。央企虽然与地方不属於同一系统,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
通过正式渠道请求联合调查,既能体现尊重,又能施加压力。
“第二,关於事故责任的追究。”林少华的语气严肃起来,“丁义珍虽然已经去世,但经手这笔资金转移的,绝不止他一人。
光明区財政局的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当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
这笔钱从区財政帐户转出,需要经过多道程序,但凡有一个人坚持原则,这件事就不会发生。
可事实上,五亿元巨额资金,在三天內就被转走,所有程序形同虚设。
这背后,是制度的失灵,是监督的缺位,更是某些人党性原则的丧失。”
他的声音在会议室里迴荡:“我建议,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倒查制度漏洞。
为什么资金监管存在这么大漏洞?为什么偽造的文件能一路绿灯?为什么群眾的呼声三年无人理会?
这些问题不查清楚,不彻底整改,今天有矿工新村的爆炸,明天就可能有其他地方的事故。”
话很重,但在场没人反驳。因为这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