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我再也不当老实人了!(2/2)
埋汰?
怎么埋汰怎么来!
人就得有野猪吃细糠的精神,抓住了,死命吃。
脏点啥的,这都是最基本的。
更过分的还有呢。
无所拘束,此乃大丈夫也。
脑子里想了,就去做,反正试试也没什么风险嘛。
司甜甜感动了:“秦哥,为了你,死都值得。”
“死你麻痹呀!贱人,老子要你好好活著。”
又骂了一句,光是这份男子汉乞丐,就让司甜甜快乐得想蹦迪,想去ktv高歌一曲。
“秦哥,我想叫你一声好老公,可以吗?”
母胎单身,之前连男人的手都没碰过,司甜甜哪里尝过这种乐子?
已经不知道如何表达內心的感激之情了。
“准了!”
“好老公,好老公,好老公……”
“嗯,宝贝,你的声音比黄鶯儿还好听,看来,不赏你一点美妙的,是不行了。”
一代才女潘巧云,有一句名言,彪炳史册,流传千古:“我嫁给你两年,还没有和我师兄那两夜快活!”
两年不如两夜,差距何其之大?
为啥嘛?
特简单!
杨雄这个人太一本正经了,不会逗比。
潘巧云出轨,完全是没办法,逼不得已。
所以说,男人要想获得女人的好感,划船不能用桨,得靠浪。
孔子有云: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这都是在论的。
不坏的男人,就像清水麵条,没滋没味,谁喜欢啊?
女人想要的是酸甜可口,香辣火爆。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最多的男主角形象是什么?
浪子嘛!
这是秦尚痛定思痛,深刻反省之后,得出的结论,男人就得浪!
而且还要,稳著浪!
想想上辈子,他就是个老实的傻逼,很多送上门的美女,他都没吃到嘴里,那真是后悔呀。
这可不是他吹牛,毕竟,他上辈子也是帅哥一枚,只是太老实了,不会风流,就知道当舔狗。
只要是有点姿色的女人,就不可能喜欢舔狗。
因为舔狗下贱呀。
舔狗卑微呀。
舔狗註定无法成功的呀。
“秦哥,能不能等一下?人家……嘶……人家有个节目,想要表演给你看。”
司甜甜越发害羞了,白皙的脸蛋上,泛著粉色,嘴唇红艷鲜润,眉头微微皱起,好像被老鼠夹子给夹住了一样。
秦尚有点懵,这是咋了?吃坏肚子了,肚子疼?
“什么节目?”
“你来嘛。”
知道大门关上了,司甜甜还是又看了一眼,拉著秦尚的手,进入闺房,然后,她大马金刀地坐下,然后,她撩起了薄纱。
然后……
有鸟叫的声音,有点像麻雀的声音,但是,更微弱!
嗯?
秦尚愣了愣,哪里来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