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真正的演戏(1/2)
其实按照亚歷克斯的想法,他对当歌手做摇滚乐队不感兴趣,不过原本的亚歷克斯执念很强。
融合了人家的记忆和身体,继承了人家的音乐知识和素养,自然要帮他达成这个愿望。
虽然不是什么迷信的人,但亚歷克斯还是相信灵魂之说,毕竟他都穿越了。
况且做一个摇滚歌手也未必不好,大不了可以当一个西方德华。不,以后德华应该叫东方亚歷克斯·肖恩。
麦特·瓦勒斯推进乐队的筹备,他会和菲娜·科恩保持联繫。
亚歷克斯则接到了剧组入组的通知,立马赶往加拿大参与电影的拍摄。
儘管八月的洛杉磯依然酷热,但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空气已带著刺骨的寒意。
西部小镇“大威士忌”在灰濛濛的天空下矗立,风捲起砂砾,抽打著临时搭建的木屋和摇摇欲坠的招牌。
这里远离洛杉磯的喧囂浮华,只有荒凉、尘土和即將上演的关於衰老、暴力与救赎的故事,这里是《不可饶恕》的拍摄地。
亚歷克斯·肖恩裹著厚厚的军绿色派克大衣,呼出的白气瞬间消散在冷风中。
他抵达这个被剧组完全“復活”的西部小镇已经三天,没有盛大的开机发布会,没有蜂拥而至的媒体闪光灯。
只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这位身兼导演和主演的传奇人物一句简洁的指令:“准备好了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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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影业提议的宣传活动被他乾脆地拒之门外,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这片荒原和即將在胶片上凝固的故事里。
亚歷克斯饰演的斯科菲尔德小子是一个渴望成为枪手、却稚嫩胆怯的年轻人,其命运的转折点正是他与威廉·芒尼,那个曾经令人闻风丧胆、如今落魄养猪的杀手的初次相遇。
这场戏,也正是亚歷克斯当初在堪萨斯牧场试镜时征服克林特的关键。
然而,当摄影机真正在寒风中架起,当克林特那双鹰隼般的眼睛透过取景器锁定他时,亚歷克斯才真切体会到,试镜的成功仅仅是拿到了一张入场券,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场景设在距离小镇不远的地方,芒尼破败的农场小屋外。
枯黄的草茎在风中瑟缩,远处是铅灰色的天空和起伏的荒原,还有雪山。
就是因为雪山美景,剧组才决定来到这里拍摄。
克林特饰演的芒尼,穿著骯脏油腻的皮围裙,正费力地试图將一头病懨懨的母猪拖进猪圈。
他动作迟缓,带著一种被生活磨礪后的沉重疲惫,每一个细节都精准地传递著这个迟暮杀手的窘迫。
亚歷克斯饰演的斯科菲尔德小子,骑著马,从远处小坡上出现。
他需要带著一种刻意偽装出来的、混杂著崇拜与紧张的“硬气”靠近,下马,然后说出那句关键台词,
“他们说你就是那个威廉·芒尼?那个杀了女人和小孩的杀手?”
“action!”
第一次拍摄,亚歷克斯驱马而来,努力回忆著试镜时的感觉。
但实地的风带来刺骨的寒冷、克林特那无声却强大的气场,以及周围十几双工作人员专注的眼睛,让他瞬间感到了压力。
他的动作略显僵硬,下马时差点被不配合的马匹带倒。
克林特没有喊停,只是继续拖拽著母猪。
亚歷克斯走到克林特面前,深吸一口气:“他们说你就是那个威廉·芒尼?那个杀了女人和小孩的杀手?”
“c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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