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陆家的规矩(1/2)
解决完狼妖的事情后,陆沉也回到了白水郡。
將事情通知给了陈家。
在得知此事后,陈华也是大喜过望,他连连点头哈腰:“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说著,陈华拿出了一个储物袋恭恭敬敬的递上。
陆沉扫了一眼,发现储物袋里装著三百多块灵石,以及数瓶疗伤用的丹药。
这让陆沉微微皱起眉头:“这是什么意思?”
陈华连忙开口解释道:“放心吧,之前的事情,我已经让人前去陆家赔罪。”
“至於这个,是给大人你的供奉,大理寺的规矩我们都懂,还请大人收下。”
大理寺的规矩?
供奉?
在听到陈华说出这两个词的时候,陆沉稍稍愣了一下。
但很快,陆沉反应过来,想起了之前卫钧跟他说过的话。
当时卫钧说过,捉刀人的供奉並不止大理寺,还有其他的来源,等陆沉完成任务后,自然就会知晓。
现在陆沉总算是明白,卫钧所说的其他来源。
不出意外的话,捉刀人大部分的供奉,是由当地家族所支付的。
只不过,这让陆沉有些为难。
身为捉刀人,他从这些家族收取供奉本就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拿人钱財替人消灾。
但从大夏律法的角度来说,这可不是什么供奉,这是贿赂。
大夏官员收取任何家族的灵石钱財,都是要严惩的。
一旦陆沉真的收取了陈家这笔所谓的“供奉”,那就相当於留下了把柄。
这个把柄要是被吴家发现了,那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拿这件事情来做文章攻击陆家。
这对於陆家来说,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尤其是现在陆家本就孤立无援。
因此,陆沉绝对不能留下这种把柄给吴家。
想到这里,陆沉淡淡说道:“我陆家有家规,家族子弟不得轻易收取他人钱財,违者严惩不贷。”
“况且,处理狼妖本就是我份內之事,陈家主请收回吧。”
这可不是陆沉瞎编的,陆家家法上真有这条规矩。
而且还是陆沉第一次扮演“陆涯”时,在临死前立下的家法。
“啊,陆家....还有这样的规矩?”
陈华也一时间傻眼了,他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陆沉並不打算跟陈华解释太多,说完他便转身离开,留下一脸不知所措的陈华。
.......
在离开白水郡后,陆沉也是迅速赶回京城復命。
回到大理寺,陆沉第一时间找到了卫钧。
在看到陆沉回来后,卫钧脸上露出了笑容:“陆兄,这么快就回来了,看来这一趟任务还算顺利吧。”
一想到自己此行的收穫,陆沉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托卫兄的福,还算是顺利。”
说著,陆沉拿出令牌交给卫钧。
卫钧在经过简单核实后,確定没有任务,於是便將陆沉的功劳记下。
“人字捉刀人,陆泽明,斩杀练气五层狼妖一头,记贡献100点。”
看著卫钧在本子上记录下来的功绩,陆沉不禁有些好奇,他问道:“卫兄,人字捉刀人,这是什么意思?”
卫钧解释道:“陆兄,你有所不知,大理寺的捉刀人,分为天字、地字和人字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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