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微星高科集团(2/2)
萧强打电话,向维尔京註册机构確认了公司的合法有效,爽快地向律师楼支付了所有费用。
新鲜出炉的微星高科集团,经营项目涵盖方方面面,只要想的出来的项目,这上面都有。
集团的股东,外人谁也查不出来,谁也不知道,这个公司,其实是个標准的空壳公司,而其基本上全权归萧强个人所有。
公司的法人和总经理就是奥斯丁,以一名美国人担任英国公司的总经理,谁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只是,他不过是萧强推到前台的一个幌子,由他在背后遥控。
交纳了一笔费用后,景泰律师楼为他在香港设定了一个办公室,有专职的秘书接听电话,一切看起来都很正规的公司没有两样。
但所谓的办公场所,就设在律师楼里,接听小姐也是律师楼请来的人,在他们事务所,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每个空壳离岸公司,都在他们那里有一部专门的电话,接线生熟记每个公司的基本情况,看到哪个公司的电话响了,就以那个公司的名义接听电话,扮演著名副其实的千面人角色。
借著这个微星高科集团,萧强立马和奥斯丁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微星入股寰宇电子有限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一,拥有寰宇的控制权,奥斯丁出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萧强则持股百分之四十九,成为第二大股东,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
经过一系列眼繚乱地操作,寰宇电子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家英资控股的合资企业。
第二个入股协议签订的时候,苏政他们都进来了,契索涅夫换上了律师楼的西服领带,在景泰律师楼的掩护下,先躲在角落,趁著苏政他们进来的混乱,悄悄从他们身后溜走,进入了隔壁的酒店房间。
苏政一看到萧强和奥斯丁签订的合资协议,眼睛都红了,一把揪住了萧强的衣领,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为了外贸权!”萧强说得理直气壮。
外贸权,这也是中国特有的名词。
在这个时代,由於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所有对外贸易,全部是由国家外经贸委统一管理,一切厂家都不能直接对外销售。
外贸销售,必须向直管的商业部外贸局提出申请,经过层层批准,才由国家组建的外贸公司来负责,和外商洽谈,其价格、销售数量等等,基本都掌握在外贸部门的手中。
隨著改革开放,为了引进外资,对外贸权的控制稍有放鬆。
比如外资企业,就可以无需外贸部门的批准,直接对外协商销售,这样做是为了给外资鬆绑,促进出口。
但对普通的国营企业来说,他们还是要走外贸局的申请这条路。
所以,萧强之前,实际上是没有资格,直接和日本商会谈判外销事宜的,只有当他成为了合资企业,就自动拥有了外贸权,而无须上报国家经贸委,成为一个正常的企业。
国家为了引进外资,一向是儘可能地给与方便,还制定了许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