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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绝对枪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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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过身去,米尔斯同时將两个易拉罐扔向空中,喊道:“now!”

林歌立刻转身,眼睛精准捕捉到空中的易拉罐,抬手就是两枪。

“砰砰!”

弹无虚发!

米尔斯见状笑了起来,一边鼓掌道:“哈哈,这就对咯!”

林歌呆呆地看著自己手里的手枪,狐疑地问道:“我是不是只能打移动靶?”

米尔斯见林歌都领悟了一些,解释道:“嗯……怎么说呢,不完全是,在银行的打中的劫匪也不是移动靶啊,记得吗?”

“噢,好像也是,那为什么……”

米尔斯沉吟了一下说道:“你的动態视力確实很出色,但你更厉害的应该是临时反应,目標突然间出现在你的视野內,开的第一枪是你最准的时候,极短的瞄准时间却有著惊人的命中率。”

“嘖嘖,这可是突击手的顶级天赋啊,太厉害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是半信半疑。”

“不过这绝对不是你最完美的状態,厉害的枪手不应该出现上下限差距如此之大的情况,但我相信,只要通过训练,你一定会成为一个最顶级的突击手。”

“实在是太准了……对了,有个词就是形容你这类人的,叫什么来的……绝对,对,绝对枪感!你拥有绝对枪感!”

林歌听的有点似懂非懂,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大概也能够理解到米尔斯的意思,其实突然转身开枪,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瞄准,完全是凭感觉开枪。

总而言之,他应该不是水货……

绝对枪感?听著挺牛逼的,但林歌自己却觉得没什么了不起,因为他並没有自己打的很准的那种感觉。

米尔斯算是彻底放下心来,他比林歌更在意他到底打不打的准,毕竟马上就要跟他並肩作战了,要是他水了,那他死亡的风险就会直线飆升。

“好了,手枪就到这里吧,试试步枪。”

米尔斯把l129a1步枪给了林歌用,把小海螺和两脚架拆了下来,当做普通步枪来打,如果可以全自动射击,当突击步枪都没问题,但这把是半自动。

林歌的天赋果然是在的,他的步枪成绩不如手枪那般夸张,百米远的命中率跟米尔斯都差不多,这样就够用了。

但林歌试完枪之后说道:“打步枪不如手枪得心应手,总感觉很彆扭呢。”

米尔斯也没有在意林歌这话,只当做是他为步枪没有手枪准找的藉口。

“这样就行了,以后再慢慢提升吧,练枪环节就到这里吧,7.62x51mm的子弹贵得要死,別打了!”

林歌还想把小海螺装上去再打一轮呢,听到米尔斯这么说,也只好作罢。

这把枪也確实不太適合这样练枪。

两人把傢伙事都收拾上车,然后回到市区,午饭就简单在麦当劳对付了一下,下午再隨便逛逛,距离报到时间还早,米尔斯就已经把车子开到了肯特家的附近,熟悉环境。

“我当过一段时间的侦察兵,有个老侦察兵跟我说,环境是所有任务情报中最重要的东西。”

“是否了解环境,会极大程度影响你是否能够完成任务,走吧,下车走走,带你模擬一下我们这次工作的內容。”

米尔斯虽然现在都接这种大概率无事发生的混工资任务,除了装备方面他比较看淡,但其他方面一直都非常认真对待。

加上这次带著林歌,也正好教他一些东西。

儘管他的侦查手段不算出色,但教一个门外汉还是绰绰有余的。

两人下车,车子就停在肯特所在房子斜对面的马路上。

肯特住在一个联排的独栋房子,带著小园和游泳池,门口还有石板路,这样的条件比美国中產阶级还要高上一两个档次,但算不上是特別有钱的那一掛。

米尔斯戴上墨镜,看著肯特的房子说道。

“我觉得,这次任务最大的难关在於要陪这个小老板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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