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重返西域,静斋仙子伴我行(2/2)
——聚光、反光!
能以剑锋吸收光线,反射出刺眼夺目的光芒,能晃瞎敌人的眼睛。
听起来觉得非常鸡肋,实战效果并不算差,初次交手能发挥奇效。
视觉是最重要的感官。
无论武功到了何等境界,眼睛都是最重要的接收外界信息的感官。
《风云》中逼格满满,暴揍千年老妖帝释天的“十强武者”武无敌,死于玄阴十二剑的“夺目唯色灭”。
《龙珠》战力等级高不高?一套太阳拳从头打到尾,无论登场时一百战力还是后期的超级赛亚人,太阳拳都是有效控制手段,太阳拳永不掉价。
《龙珠》前期能感知“气”,隔着半个星球就能感觉到敌人方位,后期有自在极意功,身体自动御敌,有这种超级感官,依旧会被太阳拳硬控。
缺点很明显,只能打初见杀。
“初见杀”说的不是面对每位对手都有一次机会,而是只能用一次,使用一次后,天剑的秘密传遍江湖。
如果用得好,可以用这一次机会除掉某位强敌,或者做的干净一些,把所有观众杀掉,可以多使用几次。
与倚天屠龙、血河红袖、不应挽留等随时随地发挥效果的神兵相比,效果差了很多,属于全方位的差距。
原剧情中,阿卑罗王之所以用天剑打遍天下高手,因为他是盲人。
阿卑罗王不怕天剑晃眼,可以随意释放刺眼光芒,占据绝对优势。
身体正常的武者,显然不合适。
天剑有个隐藏好处。
不会因为“神兵”而被人争抢。
争抢天剑是为了争权夺利,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阶梯,为了用天剑的名号忽悠人,而不是为了抢夺兵刃。
有效减少高手剑客的觊觎。
江湖中的剑客太多了。
有神兵利器的剑客非常少。
每一把神剑都能引来血腥争夺。
天剑例外。
没有人会冒着随身携带柯南的风险争夺一把探照灯,除非穷疯了!
李兆廷伸手一抓,抓起剑鞘,把天剑收了起来,原本有触发式机关,奈何千年过去,机关陷阱都被锈蚀。
“咱们回去吧!”
“夫君,这就是天剑?那么多里胡哨的传说,吹嘘的那么邪乎,只能释放刺眼光芒?还不如霸王枪呢!”
王盛兰非常不满的嘟起嘴。
江玉燕同样觉得很失望,本以为天剑是轩辕剑、赤霄剑那种神兵,结果就是个反光镜?还不如鬼彻实用!
李兆廷笑道:“天剑的价值不在于天剑本身,而在于象征意义,这把剑的名字叫做天剑,是秦始皇让人打造镇压气运的剑,这就是最大的意义。”
江玉燕道:“老爷的意思是,天剑作为兵刃没有任何优势,天剑只是打造成宝剑形状,实际比对的是和氏璧、苍龙七宿等有‘帝王气’的宝物。”
王盛兰撇撇嘴:“就是那什么得天剑者得天下?夫君想要做皇帝?”
李兆廷摆摆手:“无聊透顶!我才没有这种心思,当皇帝太累了,就算给我三千佳丽,我也懒得做皇帝!”
江玉燕道:“奴婢明白了,老爷想把天剑送给某个野心勃勃的人。”
李兆廷轻笑:“有些人站在反与不反边缘,需要有人在背后推一把,只需轻轻一推,就能把人推下悬崖。”
李兆廷把天剑递给江玉燕:“这件事交给你去做,过几天,我去西域处理这些铸剑材料,玉燕留下看家,找机会放出消息,等着天命教过来买。”
“老爷想卖多少钱?”
“天命教财大气粗,咱们可以狮子大开口,最低价码是五十万两。”
“奴婢可以分几成?”
“三七分。”
“怎么才七成啊!”
“七成是我的!”
“那我不成跪着要饭的?”
“我喜欢这个姿势……”
李兆廷露出一抹邪笑。
江玉燕打了个冷颤。
王盛兰手持长枪,跃跃欲试。
白虎星君,平生最爱舞枪弄棒!
在山洞外面轰了几掌,用碎石把山洞入口堵住,三人快速离开,找了一家豪华客栈,商讨跪着要饭还是躺着要饭的问题,对外界事务一概不知。
李兆廷这种人物,无论到了哪里都是焦点,都有无数人暗中盯梢。
李兆廷为何去潼关?
王盛兰为何与阿卑罗王决斗?
决斗过后,为何去杀仙姬绿母?
杀掉仙姬绿母,为何去往黄山?
李兆廷在黄山发现了什么?
这些都是情报。
每一种情报都能卖出很多钱。
在各方势力的共同探查下,得到一个惊人结论:李兆廷集齐秦朝时期传下的天剑五爵,找寻到“天剑”!
青龙会、天命教、天机阁等消息灵通的势力,甚至找到藏宝山洞。
看着被轰碎的石门,众人一致确认这是李兆廷和王盛兰的手笔,两口子都是莽夫中的莽夫,不懂机关术,只会蛮力破阵,白瞎了这些先秦机关。
“天剑”飞一般传遍江湖。
所有人都知道,“天剑”除了作为起兵借口,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尤其是对于李兆廷而言,有人剑合一的紫青双剑,要天剑有什么用?人只有两只手,难道用嘴叼着一把?
造反更是绝对不可能!
“皇帝”对李兆廷唯一的吸引力是三宫六院,是翻牌选妃选秀女。
既然如此,后果只有两种。
一是献给皇帝,换取官爵赏赐。
这个几率比较小,李南星和冯少卿刚刚升官,短时间内不会晋升,李兆廷是江湖人,官爵唯一的意义,就是听起来很威风,能让李兆廷吹牛逼。
根据李家丫鬟透露,李兆廷非常喜欢啸云侯这个名号,就算给李兆廷亲王郡王的爵位,李兆廷也不会换。
如果不献给皇帝,肯定打算拿到江湖黑市卖掉,李兆廷妻妾众多,有数位有身孕,最近非常非常需要钱。
如何购买天剑?
当然是通过那位长期出售老爷信息的小丫鬟,李兆廷悄然离家,带的是另外一位丫鬟,江玉燕留在家中。
很明显,这是故意留的破绽。
江玉燕在金陵举行小型拍卖会。
想购买天剑的,可以参与拍卖。
经过数次激烈角逐,最终,天剑以五十八万两的价格卖给天命教。
这是天命教的承受极限。
天剑不是和氏璧,不是赤霄剑,也不是纵横天下的神兵,除了天剑五爵的传说之外,本身价值非常低,天命教想到合作者,咬咬牙,支付银票。
李兆廷对此一无所知。
因为从黄山回家五天后,李兆廷去往西域,身边是梅竹和王盛兰。
不是不想带更多,而是不方便。
四个孕妇,留在家中养胎。
江玉燕负责交易天剑。
厉胜男和王盛兰武功最高,必须留下一个保护姐妹,上次是王盛兰,按照轮换方式,这次应该是厉胜男。
无奈,玉罗刹宣布闭关,西域魔教人心惶惶,争夺日渐激烈,厉胜男不方便去西域,另有一点,厉胜男过段时间想去天山,此番属于“调休”。
蓝小蝶和白云飞是二道防线,一个操控风筝,一个有灵禽白鹤,遇到不可力敌的强敌,可以从空中跑路。
这样也好。
若是走到哪都是一大家子,十几个燕瘦环肥、莺莺燕燕的美人,只要别人不是傻子,肯定能一眼认出来。
为了隐藏身份,连元宝都没带,唯一能暴露身份的是老酒,此去西域,数万里路,可以不带狗,不能不骑马,一路西行,低调谨慎,并无事端。
李兆廷不想惹事。
认出李兆廷的,更不想惹事。
三人不知不觉间到了玉门关,李兆廷正想吟诗一首,抬眼看去,英姿飒爽的程淮秀,正在前方等着自己。
“淮秀,好久不见!”
“李大侠娇妻美妾,官运亨通,人生乐无边,怕是早就把我忘了!”
程淮秀娇嗔薄怒,最是迷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