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请问,您在吃肉的哪个阶层?(1/2)
第145章 请问,您在吃肉的哪个阶层?
肉,在这个世界,上万年至今仍是一种当之无愧的奢侈食品。
某种程度上来说,肉的种类以及出现在餐桌上的次数,决定了餐桌主人所在的社会阶层。
如果餐桌上的肉食是老死病死的鸡鸭鹅、或是猪牛羊的肠子內臟等,而且频率小於三个月一次,那这家一定是贫民无疑。
这算是吃肉的最低阶层:
[几乎吃不上肉]
如果肉食种类不变,吃肉频率增加到每月或两三周一次,这家就算得上村庄或绿湾城月见草区、三街区里被眾人羡慕的少数富裕”人家了。
这是吃肉的第二阶层:
[偶尔能吃肉]
如果某家餐桌上,不仅常常能出现老死家禽、动物內臟,还不时能出现正值妙龄的鸡鸭鹅,以及猪牛羊的肥嫩部位,且频率在每周一次以上,那这绝对是一个收入不错且小有资產的人家。
这是吃肉的第三阶层:
[经常能吃肉]
那些二三十户的小村子里,村中首富”也是挤不进这个阶层的。
数百人的红瓦镇,大约只有猪肘酒馆”老板安德鲁、家族三代传承屠户”职业的巴亚大叔、有两条渡口中转小货船的萨奇这三家,能算得上。
哦,吝嗇鬼撒鲁沙家其实也在这个行列。
他们家的鸡和鸭几乎是村里最多的,还有两头牛,几只羊,但你要让撒鲁沙宰掉还能下蛋的鸡鸭、產奶的羊?
老天!
你还不如让他把自己宰了呢!
那可能还容易一点儿!
至於原本的阿斯特一家,虽然吃肉量几乎排在全红瓦镇首位,但那是猎人职业的特殊便利,更重要的是菲利普·阿斯特这位父亲对儿子的爱。
他打到猎物后,寧可少卖钱,也要让原本的马洛多吃肉,长一个好身体体格屏弱的傢伙,可成不了好猎人。
什么?
您说海伦娜?
老兄,这位娜丰满、资產富饶的美丽妇人,可不在这个阶层。
仅是存款便高达2900苏勒的她,早就实现吃肉自由”这种小事儿啦!
她餐桌上的肉食种类和频次,只与自己的喜好和身材有关,根本不涉及价格这种因素。
一些富裕的爵士老爷、绿湾城鬱金香区的富商和中级军官、市政厅小官员们,也和海伦娜·阿斯特夫人(与奥尔·阿斯特结婚后的名字)处在同一水准。
即第五阶层:[肉食自由]
而第四阶层呢?
可以划分为[精打细算的肉食充足]。
他们不缺乏肉食,餐桌上每天都会出现肉类,但价格太昂贵的牛里脊、牛肋脊、羔羊肉、乳猪肉、肥鹅等等,只有在节日才会露面。
如果天天都吃最好的肉,这个阶层用不了太久便会破產的。
原本的卡洛琳姑妈一家就在这个阶层,它还包括绿湾城悬铃木区最富裕的一小部分人,鬱金香富人区最不富裕的一小部分人。
它也囊括了一些贵族:大部分骑士老爷,小部分不善经营產业的爵士老爷们。
而在这五个阶层之上,那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
吃肉不再是生活所需,而是显示地位、提升实力的手段。
数个苏勒到十数个苏勒金幣一磅的低阶魔兽肉,是经常出现在冈萨雷斯、戈尔斯、巴雷约等男爵、子爵家庭餐桌上的菜品。
长期食用特定的魔兽肉,能让普通人身体强壮,更能给骑士强者和施法者提供充足的能量,有益源力和魔力的提高。
如果要宴请贵客,按多罗王国的普遍习惯,男爵或子爵的晚宴上,是要出现一道或几道中阶魔兽肉烹飪的菜餚的。
这样才算得上体面。
至於高阶魔兽肉,不是有金幣便能买到的,即便是多明戈伯爵那样掌控一省的大贵族,也做不到尽情享用。
比如龙肋排、烤龙翼、龙筋燉菜,都是足以在公爵甚至国王、皇帝陛下的宴席上压轴出现的重量级名菜,最挑剔最尊贵的客人也要闭上嘴巴,美滋滋的享用猛嚼。
矜持?
在龙肉麵前,那种虚偽的东西根本没有存在的余地。
龙肉!
吃一口,就能让银座骑士的源力明显增长一截,至少相当於五天辛苦淬链的成果,还能额外增强体质、抗性。
就算是最文静优雅的贵族小姐,也会把骨头啃得比吝嗇鬼撒鲁沙啃得都乾净。
这里说的龙,是真正的巨龙,五色龙、霍夫曼族系海龙、金属龙等等。
可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种类繁多的亚龙冒牌货。
哪怕是一头晋升了高阶的杰出亚龙也不行它血统不纯,哪怕味道不错,依旧不配在这种顶级餐桌上担任主菜。
没办法,血统这种东西,是先天註定的,无法更改。
某些魔兽哪怕再努力,也一辈子都爬不上大陆的顶尖餐桌。
等级森严可不是说说而已,社会阶层、吃肉阶层都是如此,一般情况下,极难跨越。
但是,大陆辽阔,总有特殊情况和意外之事发生,这也是它多姿多彩(多灾多难)的有趣(悲惨)根源。
这一次,意外降临在灰雾山脉里某些哥布林族群的身上。
他们是智慧种族的垫底儿货、守门员,一个確实有智慧但脑子里智慧含量不高、也不太爱用的种族。
魔法议会下属的智慧种族研究实验室,对哥布林的评价是:
[弱智]
备註:略高於普通猴子。
凌晨五点半。
太阳在山脉东侧磨磨蹭蹭,差不多还要再拖延一刻钟,才会上岗工作。
没办法,自从太阳神沉睡之后,太阳好像也惫赖了不少,没那么活力四射和灿烂辉煌了。
此时,刚入眠两个小时的马洛,正处在最深沉的睡意之中。
绿湾城三街区,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的苦力工们,大部分也还不到起床的时刻。
但是,灰雾山脉的某个山谷里,上百个勤劳”的哥布林矿工们已经早早醒来了。
鞭子、刀鞘、长矛把儿,还有狗头人的脚爪子,这些可爱的东西联合在一起,把他们迅速扯出了梦乡。
“快点,快点!滚出去吃早饭!”
狗头人监工们吼叫著、抽打著,催促著哥布林们快速离开山洞。
大山里,初春的凌晨还像晚冬一样寒冷,哥布林们一身破烂,根本阻挡不了森凉的山风。
阿嚏!
噶咕打了个喷嚏,鼻涕喷到嘴角,被他隨意抬手蹭了蹭,又舔了舔。
他现在6岁,正值壮年,一直到15岁才会体力衰退,但哥布林一般活不到那个岁数。
噶咕凭藉著1.18米的高大身躯,轻鬆挤到了同类们的最前面,躲过了狗头人的鞭子和臭脚爪子。
他揉掉眼屎,瞪大眼睛一看,非常失望的嘆了口气,发出了懊恼的呜哇乱叫。
“&;**#&;#**!”(肉汤,又是他妈是肉汤!)
“¥&**##!”(噶咕都快吃吐了!)
在山洞外的空地上,摆了七八个树干掏空做成的大食槽,里面装满了热气腾腾的肉汤。
肉多汤少,量大管饱。
无需哥布林们付钱,更不用自己动手去做,有专门的厨师为它们料理。
它们只有一个任务:
吃完,食槽底儿和碗底儿都要舔乾净!
否则就要挨揍。
其实,噶咕能想明白,狗头人是为它们好呀。
大半天的辛苦挖矿,就靠这一顿早饭支撑,不吃饱,可是会累晕的。
啪!啪!
“啊!!嗷嗷!!”
“嗷!!”
鞭子抽响,还迷迷糊糊没完全睡醒的几个哥布林惨叫起来,被一脚踹到了食槽边上。
而噶咕和那些同样聪明健壮”的哥布林,则早就机灵的冲向食槽,抢到了为数不多的破木碗——
一没有碗,就得用手捞著吃。
傻子才不知道烫嘞!
呼嚕呼嚕呼嚕~
哥布林跪著趴著,在食槽前用手用碗捞肉啃、舀汤喝。
“难吃的肉,臭的!又干又硬,没有肥肉,像树皮!”
噶咕一边吞咽肉块,一边用爪子从嘴里把肉里的碎骨头抠出来:“狗头人从哪里抓的野猪?真不知道!比老鼠肉还难吃!”
噶咕当矿工之前,没吃过野猪肉,倒是獠牙大野猪撞死过他们部落的哥布林,吃过他们的肉。
他好多好多天以前,大概是在下雪的时候,就被狗头人抓来挖石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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