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同命相怜(2/2)
“哦?刘某正好也见弃于族,我有两位同门兄弟亦是如此……冬季行路易寒,高兄可要寻些酒水御寒?”
“高某从不饮酒,请郎君分酒于同袍。”
“好习惯,我在守孝,也不饮酒,这囊里装的是清水……高兄行止有矩,与边地武人殊异,不知何故?”
“家母管教甚严,令高某恪守道义谨言慎行。”
“备与高兄同命相怜啊,家母也同样教备甚严,备如今守孝,令堂之教诲正如家母一般,备当赠令堂以礼……”
……
张飞在旁边一阵感叹,大兄似乎与任何人都能‘同命相怜’……
刘备使出了浑身解数,与高顺交谈颇多,一路勾搭,亲厚无比。
高顺此人清白,送礼不收,送马不要,就连饮食住宿也是与其军中同袍一起。
与刘备想象中不一样,高顺的身世颇为复杂。
高顺的父亲是徐州彭城留县人士,但高顺本人生于并州。
其父年轻时醉酒犯了大罪,为免牵连族内,也为了族内名声,族里将其父三代全部革出宗族销毁名录,三代离族那就任何事都与族内无关了。
随后其父逃亡至并州,娶了盐户女生了高顺。
在高顺十来岁的时候,其父又因嗜酒而死,高顺母亲便严格管教,使得高顺滴酒不沾举止严谨。
这些年边地年年被寇,云中青盐泽更是胡人和贼寇常去的地方。高顺算是在战乱中长大,自小便懂得不怕死才不会死,常悍勇攻伐,渐渐成了盐泽附近贫贱少年的主心骨。
但高顺既是罪人之后又是盐户之子,这等身世是无法从军的。
前年鲜卑寇边时,高顺受伤,被吕布所救,亲眼见吕布左右驰射杀胡无数。
之后吕布组了私兵,高顺便成了吕布手下一小卒。
吕布为人有些犹疑反复,也有些胡人习性,高顺知道。
但吕布救过他性命。
九原离晋阳并不远,虽说运盐行得慢,但也不过几日路程。
临别时,高顺问刘备:“刘郎君,高某区区小卒,既无功也无名,郎君为何如此见亲?”
“因为你不该做小卒,也不能做小卒……高兄,你我皆是离族孤子,若不能相互支持,做什么都是千难万难。”
刘备知道这人现在是拐不走了,只得作最后的努力:“高兄,我那两位同样离族出奔的师弟,如今一个是军中部首,一个县内大吏……高兄若是愿意,我可荐你为涿县贼曹或护乌桓校尉屯侯,高兄可愿试试?”
“高某罪人之子,何德何能做此大吏?刘郎君抬举,高某感激不尽,但高某已有主家……”
高顺依然摇头不愿。
“哪有什么罪人,高兄为人清正,备甚至能请邹督军与幽州刺史为高兄保举。且刘某并不是想让高兄做我家臣,只是想让高兄一展所长。”
刘备朝高顺拱手,言辞恳切真挚。
“蒙刘郎君青眼知遇,此意高某心领……但吕郎于高某有恩,高某不可弃之。”
高顺知道刘备诚意,但只是躬身长揖,仍然不从。
“唉……高兄严正洁律,与奉先心性大不相合……若它日高兄受奉先见弃,还望高兄善存己身。我以高兄为友,随时等高兄以我为朋。”
刘备见高顺如此,只得遗憾告别。
“刘郎君……保重!”
高顺什么都没要,深施大礼拜别而去。
(本章完)